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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碧江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源紧缺问题,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健全教师竞争激励机制,更好引导广大教师学业务、研教学、强素质,促进教师合理有序流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碧江区城区部分中小学、幼儿园缺编缺科岗位面向区内乡镇学校实行公开调考。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职教师的考试调动工作,是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和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的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为保证调考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教育副区长任副组长,教育、人社、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调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局,负责教师选调考试的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该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然撤销。
二、主要原则
在职教师的考试调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并遵循以下原则:
公正择优:即公平竞争、强化激励、择优补缺、优胜劣汰,优化教师队伍。
民主公开:即作风民主,程序规范,做到名额、条件、程序、结果四公开,确保考试调动工作公平、公正。
教育均衡:即兼顾城乡教师的均衡搭配,控制同一学校同一学科教师调出人数,确保调出学校师资队伍基本稳定。
考评过硬:即严格条件,坚持标准,注重实绩,量化评定,做到实事求是、人人平等,严守纪律,严禁作假。
三、实施范围、报考条件及程序
(一)实施范围
具体见《2021年碧江区城区学校面向区内乡镇学校公开调考在职教师职位表》(附件1),凡申请调入城区学校的乡镇教师,一律纳入公开考试调动范围。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良好,工作积极,教学效果较好。
2.报考人员须在我区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三年及三年以上(含即将接转的2018年招聘的特岗教师)。
3.报考初中学校相关职位的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专业)与报考职位相同;报考小学相关职位的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专业)与报考职位相同;报考幼儿园相关职位的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报考职位相同。同一学段教师只能报考该学段学校职位。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近三年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公安机关拘留处理的;
②近三年有违反党纪政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③近三年在工作中严重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
④近三学年度(即2018、2019、2020),有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的(2018年新参加工作人员定为“不定等次”的除外);
⑤其它调考工作领导小组认为不予报考的行为。
(三)报考程序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2021年碧江区城区学校面向区内乡镇学校公开调考在职教师申请表》(附后),经所在学校、学区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
四、调考人数
共调考80人,其中:初中20人,小学50人,幼儿园10人。
五、考试、加分及程序
(一)考试
1.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7—18日9:00—17:00。
报名地点:碧江区教育局(区行政中心5号楼6楼会议室)。
报名所需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推荐申请表,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考试
考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人员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参加。
试教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按所报学科进行讲课。分值为100分。
试教时间:2021年8月21日上午7 :30考生进场(具体考试安排请关注“碧江微教育”,微信公众号:trbjjy)。
(二)加分标准
1.近三学年(即2018年、2019年、2020年),每学年度考核优秀记1分;
2.教龄加分:每年加0.2分;
3.教学成绩加分:90分以上计2分,80-90分计1.5分,70-80分计1分,60-70计0.5分,60分以下不计分。(未统考打分的优秀按80分计,合格按60分计)
4.近三学年获奖加分:
①优质课奖:参加优质课、说课、示范课、公开课等评选获省级三等奖计0.5分/人次,二等奖计0.7分/人次,一等奖计1分/人次;获市级三等奖计0.3分/人次,二等奖计0.5分/人次,一等奖计0.7分/人次;获区级三等奖计0.2分/人次,二等奖计0.3分/人次,一等奖计0.5分/人次。
②论文奖: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在有CN、ISSN编号的刊物和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1000字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文章、教研教改论文、优秀教案(含优质课件或教玩具制作)等国家级刊物发表计0.3分/篇、省级刊物发表计0.2分/篇、市级刊物发表计0.1分/篇、区级刊物发表计0.05分/篇;获国家级论文评选三等奖计0.2分/篇、二等奖计0.4分/篇、一等奖计0.6分/篇,获省级论文评选三等奖计0.1分/篇、二等奖计0.3分/篇、一等奖计0.5分/篇,获市级论文评选三等奖计0.05分/篇、二等奖计0.1分/篇、一等奖计0.3分/篇,获区级论文评选三等奖计0.03分/篇、二等奖计0.05分/篇、一等奖计0.1分/篇。
③竞赛奖:教师本人经所在学校推荐、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参加区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含演讲赛)获奖按优质课奖的级别标准的80%计分(前三名按一、二、三等奖计分,本次活动所表彰的总名次内且属3名以后的名次按三等奖计分标准的50%计分);申请调考体育岗位的教师,本人被授予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裁判员称号,区级计0.2分/人次、市级计0.4分/人次、省级计0.6分/人次。
④荣誉称号加分。报考教师本人获全国、省劳动模范分别计2.5分/人次、2分/人次;报考教师本人获全国、省、市、区、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的,分别计3分/人次、2分/人次、1.5分/人次、1分/人次、0.5分/人次;报考教师本人获全国、省、市、区教学名师、骨干教师等称号的,分别计2分、1.5分、1分、0.5分。
以上同一个项目以最高奖次计分不得重复累积计分,如遇二人及以上合著(做),则以排名按6:4或5:3:2的比例评分,或者按工作量的大小评分,加分最高以10分计。所有加分项目均以原件为依据,证明材料不能作为加分依据,加分依据报名时必须提供。
(三)考试、加分的程序
1.报考教师填报“申请表”并报名;
2.审查报考资格;
3.加分:报名现场按“加分”标准量化评分;
4.按规定程序进行考试:⑴组织考试;⑵公布成绩;
5.公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考试成绩+加分之和,考试成绩在“碧江微教育”上进行公布;
6.确定人员:依据调考学科教师的综合成绩,控制同一学校同一学科调出人数。即:50名教师以上中小学校,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小学语文、数学学科,每科最多可录调2人;12名教师及以上的幼儿园,每园最多可录调3人;7-11名教师的幼儿园,每园最多可录调2人;其余学校(幼儿园)每科(园)最多只录调1人。按照以上原则,由高到低依次从相应学校中录取调入同一学校学科职位人员,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以教龄长者优先,对录取调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行文调动;有异议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取消,其缺额根据所报学科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从其他不同学校中递补,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教龄长者优先。
7.调剂录调:从愿意调剂录调的符合条件的相应学科参考教师中,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相应学校学科职位的补录,一经录调不允许放弃选调;若符合录调条件的教师人员不够,则剩余调考职位作废。
六、相关规定及纪律要求
1.出具伪证的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除给予行政处分外,其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级。
2.教师调考录取后,若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当年录取资格,三年内不能参加此类考试,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其空缺名额按调考要求进行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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