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考试《合格证书》。
(8)具有5年及以上教学经验的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9)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7.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自觉服从招聘场所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8.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考试
1.考试方式: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1比例的岗位,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未超过3:1比例的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顺序抽签决定。考试当日,同一岗位的考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2.初试。满分100分,采取现场答辩(3分钟以内)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辩;蒙古语言文字授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用蒙古语言文字答辩。初试结束后,按照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如因初试成绩并列,出现进入面试环节人数超出3:1比例的情形,相关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对具有相应学科5年及以上教学经验人员、“双一流”院校及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毕业生资格审核通过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满分100分,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方式(备课40分钟、讲课10分钟,下同)进行,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60%。音乐、美术、体育以外学科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蒙古语言文字授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用蒙古语言文字面试;英语教师岗位须用英语面试;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5.本次招聘考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四)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1.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2021年度和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及时办理聘用列编手续。用人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聘期内不得借调,对聘期内申请辞职或调出的,原则上不予审批。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盟纪委监委派驻盟教育局、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和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六、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招聘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公告,并按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官网(http://jyj.xlgl.gov.cn/)、官方微信公众号“锡林郭勒教育”和有关院校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
1.锡林郭勒盟蒙古族中学包老师13947955448
2.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刘老师13474747551
3.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张老师13947929907
4.锡林浩特市教育局赵老师13154790066
5.阿巴嘎旗教育局李老师15849929716
6.苏尼特左旗教育局阿老师17887617276
7.苏尼特右旗教育局白老师18247940898
8.东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哈老师13604795835
9.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淑老师18648071019
10.太仆寺旗教育局李老师13604797479
11.镶黄旗教育局娜老师13947954525
12.正镶白旗教育局乌老师13848496296
13.正蓝旗教育局苏老师15849922651
14.多伦县教育局侯老师13514799247
15.乌拉盖管理区教育局刘老师15847939808
监督电话:
0479—8221201(锡盟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479—8268941(锡盟教育局)
0479—8278199(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锡林郭勒盟2022年度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表.xlsx
2.锡林郭勒盟2022年度公开招聘小学及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表.xlsx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