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审查后,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截止2021年12月15日17∶00整未成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6.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应达到3:1,若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需减少招聘岗位数,使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到规定比例。如招聘岗位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规定比例,则取消该岗位,如“同一学科男(女)性别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岗位比例,减少的岗位数合并到另一性别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不达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并将其合并入相应学科的相应性别岗位。
凡报名人数不达比例的,经招聘领导组批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无需考生重新改报,相关信息在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注册时,登录帐号及密码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的关键字符,请务必牢记。
7.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上党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携带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所报岗位的相应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掌握的程度,笔试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不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各岗位专业范围内相对稳定的系统化知识。
1.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数采取百分制,考试时间为150分钟,闭卷方式,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
2.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告成绩,考生即可登录长治市上党区政府网站查询成绩及排名。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达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如果不达1∶3比例,取消或核减至相应的招聘岗位。
(2)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持二代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须提供退伍证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本人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县以上主管部门审核加盖公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市级人社部门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项目人员已取得合格证书的,携带合格证书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开始前,如有放弃者,依据岗位类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4.面试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说讲课形式,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有缺考人员造成某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通知。
5.公布总成绩和入闱名单
按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笔试成绩仍并列者,依《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闱,如仍并列,提交招聘领导组决定。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得分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区招聘领导组指定体检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领导组组织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自行放弃的考生,5年内不得报考上党区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如考录上党区公务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其政审考察视为不合格。
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开始后各个环节所形成的招聘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五)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核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六)自主选岗,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同学科分男女岗(总成绩并列的,排名同上述并列办法)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自主选择岗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人员参加同岗位总成绩排序依序选岗,并签字确认。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等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承诺书内容为聘用合同附款双方另行约定内容,考生必须履约),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得调出上党区教育系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定岗定级,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五、招聘纪律及要求
1、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区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不得扰乱招聘工作秩序,阻碍招聘工作。对提供虚假信息、证件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纪、违规被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组织管理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移交司法机关。
2、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55-8095131。
六、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长治市上党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55—8095112)。
附件:
长治市上党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