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6.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自觉服从招聘院校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7.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报名当天告知应聘人员。
2.面试满分100分,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备课40分钟、讲课10分钟,下同)”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60%。其他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蒙古语言文字授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用蒙古语言文字面试;英语教师岗位须用英语面试。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取消应聘资格。
3.招聘工作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4.对无人报名或面试后形成的空缺岗位,可从未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情况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在相同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招聘。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四)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1.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2021年度和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及时办理聘用列编手续。用人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聘期内不得借调,对聘期内申请辞职或调出的,原则上不予审批。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盟纪委监委派驻盟教育局、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与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对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三)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疫情防控事宜,严格按照招聘院校所在地最新规定执行,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招聘院校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公告。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盟教育局网站、盟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和有关院校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13947955448(锡林郭勒盟蒙古族中学包老师)
13948790626(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韩老师)
15164988080(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田老师)
13664759000(锡林浩特市第三中学任老师)
监督电话:
0479—8221201(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0479—8278199(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锡林郭勒盟重点中学2022年度赴陕西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