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报考材料不齐全者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受理报名。
8.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乐昌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5556346,联系人:何老师、赖老师。
(四)考试
考试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有关规定操作。
1.笔试
内容: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1)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方式:统一集中闭卷考试。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在笔试开考后30分钟未到达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考生请于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乐昌市教育局人事股(603室)领取笔试准考证,联系电话:0751-5556346。
2.面试
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说课时间15分钟,报考音乐、美术和体育的考生需加测专业素质,考察应聘者的基本技能。
各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如放弃面试资格,需提交放弃声明(含本人签名和手印),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合格者中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面试由乐昌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在考试前45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3.成绩评定及分数公布
①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成绩通过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②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说课成绩或素质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考生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报考音乐、美术和体育岗位面试成绩计分办法:面试成绩=说课成绩×50%+素质测试成绩×50%。
③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④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报考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伪造学历或开具各种假证明的;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的;非法获取、知悉考试试题的;有其他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的。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个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在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广东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放弃体检需提交放弃体检声明,声明中含本人签名和手印。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在体检当天提交推迟体检申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医学证明,否则按照放弃体检处理。怀孕考生生产完毕后,由考生再次提出体检书面申请(含本人签名和手印)。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放弃考察资格的需提交放弃考察声明,声明中含本人签名和手印。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乐昌市教育局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751-5556346,0751-5567930。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正式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定服务五年以上协议书,按规定时间到市教育局和聘用单位报到,未按期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各岗位拟聘用人选,如其本人自动放弃(需在拟聘用公示结束前提交放弃聘用声明,声明含本人签名和手印)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期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六、其他事项
1.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考生有资料作假等不符合报考规定情形的,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由乐昌市教育局解释。
附件:
附件1:乐昌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职位表.xlsx
附件2:乐昌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乐昌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doc
附件4::乐昌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乐昌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