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关于2012年汕头市公办学校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2〕35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和教学工作需要,公开招聘4名教学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聋哑学校创办于1959年,位于汕头市陵海路一巷1号,是汕头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学校占地5.72亩,校舍建筑面积3340平方米,承担着粤东地区聋童九年义务教育、学前康复教育和初级职业技术教育任务。学校现有教职员工63人,学生321人,开设有20个教学班。
二、招聘条件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教学人员4名(其中语文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计算机教师1名;语言康复教师1名)。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特教事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人师表;
2.具备胜任特教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汕头市聋哑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适合从事特教工作;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照我市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规定兑现相应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5日—19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聋哑学校(汕头市陵海一巷1号)。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1.填写《汕头市聋哑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3张。
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报名时须将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
报名时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一)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等基本知识。①教育学和心理学,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②教育法和教师法。教育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教师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详细法律法规内容可在教育部网站下载)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公布: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应聘人员对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送汕头市聋哑学校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的确定:各职位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笔试成绩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报考人数或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职位,笔试合格者(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全部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到汕头市聋哑学校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答辩和说课。
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说课内容为现行普通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教科书四年级上册的教材(人教版)。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教学技能、教学常规测试、备课等。
说课时间在20分钟以内。说课过程中,考生可使用学校提供的小黑板、课本和自制的课件说课,但不能带教参、教辅等。答辩题为3个,考生按答辩内容分别作答,时间在10分钟以内。
面试的考官组成结构和比例要求按《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施行。
(三)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公布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拟聘人选公示
按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岗位要求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政策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对象、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下列网站公开发布: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shantou.gov.cn/);
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
汕头教育信息网(http://www.stedu.net/);
汕头市聋哑学校(http://stly.stedu.net/)。
十、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聋哑学校组织实施
十一、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聋哑学校办公室:0754-88562973;
汕头市教育局人事科:0754-88853404;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4-88179804。
附件:1.汕头市聋哑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rar
汕头市聋哑学校
201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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