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实 施 方 案
根据邢台市委组织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邢办字[201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为充实我县教师队伍,优化教师整体结构,缓解因自然减员造成的教师队伍紧缺的现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5名。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拟招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5名。招聘人员为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且未就业的应往届全日制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截止2012年11月30日前,具有新河籍户口,或父母、配偶具有新河籍户口。招聘中学教师30名,本科以上学历;小学教师35名,大专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2年12月2日-2012年12月9日通过新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inhersj.gov.cn)、县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9时——2012年12月14日17时。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新河县新兴街农业银行楼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联系电话:4752735,传真:4752466。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填写《新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等。交报名费200元。所收费用作为此次招聘工作办公经费。
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诚信签名,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同时关注新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最新公告。
(4)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文广新体育局对报名人员有关证件和个人档案分别进行资格审查。并转呈县纪委、县公安局、县计生局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户籍及违法犯罪、计划生育等情况。
(5)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变动本次招聘的人数,并告知应聘人员。
(6)准考证发放:经审查合格后,随机编号打印《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考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组织。笔试考场实行全封闭、全程录像,无准考证和工作证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区和考场。监考人员逐一查验核实应聘人员准考证、身份证,除文具外严禁携带手机等其它物品入场。主监考人员、工作人员、纪委监督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选定;有关命题、押运、阅卷等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为1.3∶1,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满分100分,由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并在当天张榜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文广新体育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到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员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按照文件精神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笔试成绩加7分、“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成绩总分不超过100分。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均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高笔试成绩、高学历的方法确定人选。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门前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文广新体育局组织,县卫生局负责实施。体检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总成绩及体检结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选。在县教文广新体育局门前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聘用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处理,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招聘缺额,按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无异议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新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花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及相关证件,按程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县成立“新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同时,成立由县纪委工作人员组成的招聘工作纪律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六、相关要求
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招聘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实施办法(暂行)》及《招聘方案》组织实施。要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传递、回收等工作,确保考试不出现泄密问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应予回避的人员必须予以工作回避。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要取消其聘用资格,以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新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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