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关于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的有关精神,本着“按需设岗、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为解决我市中学教师短缺问题,经邢台市人社局批准,决定从2009~2010年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含有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毕业生)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中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教师事业,服从组织安排,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及时上报婚育信息,且没有违反计生政策,未受过刑事处罚,无违法违纪行为。
2、2009~2010年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含有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毕业生),专业不限。
3、具有本市户籍或升学前为本市户籍(含结婚后户口迁入我市,有结婚证也可)。
4、身体健康,具备教育教学要求的身体素质。
二、招聘名额与岗位
招聘专业15个,其中:语文6人,数学7人,英语11人,物理8人,化学3人,生物6人,历史5人,地理2人,政治2人,计算机2人,电子学1人,体育2人,音乐3人,学前教育1人,美术1人。
三、考试与录取
1、考试:考试分笔试和试讲两部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40%,笔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分别按比例折算后相加为总成绩。两项测试结果公示7天。
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内容为所报专业,以高一、二年级教材为主,试讲当场评分,满分100分。
2、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录取:根据成绩和体检确定招录对象,公示后如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无异议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和用人学校签订聘期为五年的聘用合同,凡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待遇:拟录取人员试用期12个月(在沙河市代课期间可连续计算),试用期间月工资研究生学历1200元,本科学历1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工资由财政负担。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30日至4月1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沙河市教育局人事股,电话:8903526。
3、报名需带材料:本人持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市计生局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资格审查:由人社局、教育局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每名报考人员可以选择报考本次招聘的两个专业。
五、附则
1、涉及到政策加分的,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凡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应当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及文件依据,在考试前完成审查审核。考试前未提供材料或材料不足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优惠。未通过审查审核的不能享受加分。通过审查审核享受政策加分的,与考试成绩一同公示。
2、本次招聘教师考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条件、替考等营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教师报名考试。
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沙 河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