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邢台市委组织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邢办字〔201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278人和在基层工作满三年以上的中学国办教师48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考核,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者直接进入政审、体检环节。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高个人素养。
2.身体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3.服从组织安排。
4.威县辖区户口、父母一方在威县工作满1年或夫妻一方是威县辖区户口的。
5.学历要求:
(1)高中阶段招聘全日制本科一批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
(2)初中阶段招聘全日制本科三批及以上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有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毕业生(含专接本);
(3)小学阶段招聘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有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毕业生;
(4)学前教育阶段:
基层幼儿园:全日制正规学校学前专业中师及以上未就业女毕业生。
职教中心幼师班:全日制专科以上未就业女毕业生。
6.年龄要求:
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师的专科以上毕业生需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中师幼儿教师需2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或外语专业六级以上以及学有所长的优秀学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7.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高一层次学校招聘的同时可报名参加低层次学校的招聘。
8.在职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基层工作满三年以上的中学国办教师,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近三年内因违反党(团)纪、政纪受到纪律处分的人员;
(3)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及幼儿教师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人数
(一)仲夷中学配备教职工100人:
1.招聘高校毕业生60人;
2.在职教师选聘40人。
(二)普及高中教育按轨制增加教师28人:
1.一中招聘高校毕业生6人,选聘在职教师8人,计14人;
2.二中招聘高校毕业生8人;
3.职教中心招聘高校毕业生6人。
(三)招聘中小学教师98人:
1.初中教师48人;
2.小学教师50人。
(四)幼儿教师100人:
1.幼教(学前)专业女毕业生10人;
2.职教中心幼师培训班女专科毕业生90人。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8日——2012年7月4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威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1569656156886
3.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填写报名表,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在职教师需开具学校证明,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现场采集指纹、摄像。
五、聘用办法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纳入中小学教师编制,职教中心幼师班培训一年合格后到幼儿园任教。
(二)聘用后签定协议,五年内不得调岗。
(三)一中、仲夷中学面向全县招聘的在职教师,试用期两年,两年后考核合格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201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