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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任职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平远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要求;
5.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9月10日至2003年9月10日期间出生),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包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人员,在读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本县在编人员;
2.受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照片;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政府综合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名时间:9月8日至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平远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平远县大柘镇教育路80号)。
4.领取准考证:9月17日至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到平远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以及聘用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2.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5.填报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
6.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7.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8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县、镇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复印件。
8.现场报名成功者,必须保持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有关招聘信息。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专业知识和素养。
笔试时间及具体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平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yuan.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组织实施。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由招聘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平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yu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工作调动(报考平远公务员除外)。
七、疫情防控要求
1.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平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2.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提交《2021年平远县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生及工作人员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问卷》(附件5),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3.凡是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以及发现有咳嗽、乏力、胸闷等疑似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同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
4.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40分钟到达考场,按照指引分批进入考场。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8899336;
(四)本公告由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电话:教育局0753-8893474)。
附件:
5.2021年平远县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生及工作人员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问卷.doc
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