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答辩(微型课占面试总分80%,答辩占面试总分20%)的方式进行。报考市残疾人教育康复中心学前特教教师、艺术类特教康复教师岗位采用微型课、专业技能展示、答辩(微型课占面试总分40%,专业技能展示占面试总分40%,答辩占面试总分20%)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课堂教学能力、综合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岗位适应性、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招聘总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办法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入围,面试成绩相同则以微型课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纪检、人事部门组织。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yccl.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上级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2021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招聘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招聘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
招聘工作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陆老师:13407514686
盐城市残疾人教育康复中心陈老师:18605159037
监督电话:0515-80501611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1:《盐城市残联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盐城市残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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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