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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批准,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260名(中小学教师200名,幼儿教师40名,第二中学教师20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泊头市辖区户籍、泊头市辖区生源地、夫妻一方为泊头市辖区户籍、父母(夫妻双方父母)有其一为泊头市户籍,以上四种情况必备其一。(报考初中及高中的教师不限户籍)
(二)学历要求: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岗位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需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资格要求:严格“持证上岗”,高中聘用制合同教师要具有高中或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初中聘用制合同教师要具有初中或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小学聘用制合同教师要具有小学或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聘用制合同教师要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所有拟聘人员在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依规解除聘用合同。
(四)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3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报名时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或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招聘期间接受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不在招聘范围(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现役军人及泊头市公办教师(包括合同制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和要求
1、招聘岗位(见附件)。
2、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2: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剩余计划优先调剂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学科。
3、毕业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必须有其一与招聘学科一致或相近。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9日通过泊头市人民政府网站、泊头教体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五、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前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政策和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在报名期限内登录网址报名:http://47.93.208.246:8888/login/2a2fd6d25429dba0
(二)报名时间:2021年8月7日8:30至2021年8月11日17:00
审核时间截止:2021年8月12日11:00
缴费时间截止2021年8月12日17:00
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报考条件,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及报考职位不能再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特别提醒: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或缴费时,每位考生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
(三)考生2021年8月15日8:30至8月16日17:30登录http://47.93.208.246:8888/login/2a2fd6d25429dba0,打印笔试准考证。
咨询电话:0317-8185126;0317-8187123。
(四)入围面试考生查验核实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打印学历认证表(在学信网)、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表。
(五)报名费用:按规定收取报名费、考务费100元/人(网上缴费)。
六、考试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人员都要持有“健康码”为绿码,并提供7日内一次核酸检测证明或疫苗接种证明。严格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部分由第三方代理实施。
(一)笔试
报名合格人员参加全市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
1、幼儿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
2、中小学教师岗位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为高中、初中所学本学科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知识;报考中学历史、地理、政治三科的考试内容与中小学语文学科一致,报考中学物理、化学、生物三科的考试内容与中小学数学学科一致;中小学其它专业考试科目均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知识及教育教学相关知识)。
3、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卷面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中小学教师语文、数学、英语岗位按1.5:1的比例,其他岗位按2:1的比例,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同时,招聘领导小组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三)面试
1、幼儿教师岗位面试(100分)
面试分为:讲课(50分)和基本技能测试(50分)两部分。
(1)讲课:时间为5分钟。讲课选用幼儿中、大班教材。
(2)基本技能测试:
①自弹自唱技能测试:自选一首歌曲、乐器自备(电子琴、手风琴)(30分)。
②舞蹈技能测试:自选舞蹈、自备伴奏U盘(20分)。
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100分)
(1)语文(含历史、地理、政治)数学(含物理、化学、生物)、英语面试方式为讲课(100分);音、体、美、信息技术面试方式为讲课(50分),讲课内容为现行小学3-6年级,中学7-8年级教材内容,考生按所报岗位采取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前抽签确定顺序(先抽顺序再抽课题),按顺序备课20分钟,然后进行讲课,讲课时间为5分钟。
(2)音、体、美、信息技术专业技能测试(50分)
①音乐专业:声乐(清唱)、器乐(自选一种、自带)、舞蹈(自备伴奏U盘),曲目自定,测试15分钟。
②信息技术专业:测试计算机软件操作,测试60分钟。
③美术专业:命题创作(画种不限,材料自备)。其中命题创作限幅长不超过60cm,宽不超过40cm,测试60分钟。
④体育专业:测试体育教师示范动作等基本素质。
3、高中教师岗位面试(100分)
高中讲课内容为高一、高二教材。考生按所报岗位采取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前抽签确定顺序(先抽顺序再抽课题),按顺序备课20分钟,然后进行讲课,讲课时间为5分钟。体育面试分为讲课(50分)和专业技能测试(50分)两部分,专业技能测试与小学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相同。
面试结束后,音、体、美、信息技术学科将笔试成绩乘以40%和面试成绩乘以60%相加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保留两位小数),其它学科笔试成绩乘以50%和面试成绩乘以50%相加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保留两位小数),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笔试成绩分高者录取。
七、考核
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人员予以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八、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中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九、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将拟聘用人选情况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调剂补录
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照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现行泊头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实行合同制管理,待出现空编后按程序整体入编。档案由教体局归口管理。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在编教师待遇标准核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6年内不能申请调动岗位。
新聘用中小学教师严格按照空缺岗位情况进行配备,各专业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本人自主选岗。
十二、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社会和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317-82986130317—8181306
十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招聘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泊头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社局),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协调指导,考试环节由教体局牵头负责。同时,成立泊头市教师招聘工作纪律监督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十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泊头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本方案由泊头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泊头市2021年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