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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县职教中心教师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经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择优招聘。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限盐山县户籍(或生源地)或其配偶为盐山县户籍。
三、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团队精神;
3、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所学专业与学科相近或一致;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5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招聘程序被录取聘用后,必须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劳动合同;
“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2020、2021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高校毕业生,报名时仍在择业期内的可以报考)。
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5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5日在盐山政务网、盐山县人事考试网(http://ysrsj.czpinsou.com/)、盐山快报、盐山县职教中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盐山县职教中心一楼办公室。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报考人员的配偶为盐山县户籍需提供相应证件及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盐山县2021年职教中心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小二寸近期同版照片4张(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和报考岗位)。
报名审核通过人员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考试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于开考前公布。
(3)准考证发放时间:2021年8月9日下午14:30-17:30持二代身份证到盐山县职教中心办公楼一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主动放弃。
(4)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盐山政务网、盐山县人事考试网公布。
2.面试
(1)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入闱面试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方式:采用试讲及现场答辩的方式。
根据不同学科提供教材,指定章节,准备20分钟,试讲10分钟。对应聘者进行语言表达能力、学生及学科教学提问的测评。面试采取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盐山政务网、盐山县人事考试网公布。
3.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
按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由高到低进行区分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均按此办法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到低的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携带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人员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盐山政务网、盐山县人事考试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负担。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在盐山政务网、盐山县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等情况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参照同等在编在岗教师标准,按企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十二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留任,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盐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盐山政务网、盐山县人事考试网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考生在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各环节均需服从现场管理,接受行程码、“河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张老师:13315769562 高老师:18903176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