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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根据《关于改革创新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完善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浙编办发〔2020〕24号)、《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温浙集(开)管〔2021〕19)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非事业编制,以下简称“非编”)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志于长期从事教育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要求、任职资格、学历学位等相关条件;
(四)年龄为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毕业生,且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1年7月30日户籍所在地为准)。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后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共31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非编)计划数和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身体、年龄、学历资历等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劳动合同制教师的人员性质和待遇
(一)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是指我区公办幼儿园现有编制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需求,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控制数内,从社会上招聘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且从事教学工作的非事业编制教师。
(二)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按事业编教师同工同酬发放;根据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法规,聘用期间,劳动合同制教师的“五险一金”按核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予以缴纳,相应费用按核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劳动合同制教师共同承担。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
注册及报名时间:2021年7月30日9时--2021年7月31日24时。报考人员可登录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网站(网址:http://www.wetdz.gov.cn/col/col1365505/index.html),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具体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8月2日9时--2021年8月3日24时。
区文化和教育体育局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中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
经资格初审,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将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网站予以公布。
五、考聘程序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8月上旬,具体另见网站公告。笔试、技能测试、试课、成绩查询等程序,将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网站上按要求陆续发布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网站信息。
(一)笔试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
2.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者均确定为入围对象。
(二)现场资格复审
1.组织笔试后,将对入围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2)。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网站另行公布。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将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同分者同时进入下一轮。
(三)面试
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讲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模拟课堂准备60分钟,试课对象试讲时间12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满分为100分。
技能测试内容为:现场绘画、自弹自唱、才艺表演,满分为100分。
试课(模拟课堂)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
自愿放弃或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面试(含技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及录取
1.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试课成绩×40%。
2.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岗位类别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则分别按试课、技能测试、笔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出现各项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入围对象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入围对象中有工作经历并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的,须提前做好解约劳动关系,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存有劳动纠纷或自动放弃的,其空缺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予以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网站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服从组织安排落实到聘用学校和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作自动放弃,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拟聘时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须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截止时间2022年8月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他考生在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截止到2021年7月30日,温州市户籍含温州市各县(市、区),以及温州生源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温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21年应届毕业生。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户口簿。
(二)考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区文化和教育体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整个招聘过程的相关事宜均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网(www.wetdz.gov.cn/col/col1365505/index.html)公布,请密切关注网站及时登录查阅。
(六)疫情期间,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最新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区文化和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851609、85858997。
附件:教人29号,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doc
1.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非编)计划数和岗位一览表
2.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非编)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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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
文化和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