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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我区教师队伍质量和整体素质,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志于长期从事教育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要求、任职资格、学历学位等相关条件;
(四)年龄为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毕业生,且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1年6月27日户籍所在地为准)。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后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55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和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每人只能选报一个相对口的岗位。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
注册及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8时--2021年6月30日24时。报考人员可登录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网站(网址:http://www.wetdz.gov.cn/col/col1365505/index.html),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具体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选择岗位报名并确认信息无误后,务必按键“提交”。报名信息保存成功但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报名。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7月1日8时--2021年7月2日18时。
区文化和教育体育局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中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初审结果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7月4日0时--2021年7月5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截止之日起1天内完成,第二次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6日24时。
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相应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在公告发布次日进行现场改报名(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温州浙南经济总部大厦1013室;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现场资格复审
(一)组织笔试后,将对拟列为技能测试、试课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2)。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网站另行公布。
(二)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技能测试、试课资格。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将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同分者同时进入下一轮。
五、考聘程序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7月上旬,具体另见网站公告。笔试、技能测试、试课的时间和地点、成绩查询均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网站上通知。
(一)笔试和技能测试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测试内容为报考对应学科教育教学内容、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内容(含教材教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
2.技能测试。笔试结束后,对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信息技术岗位的对象进行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测试内容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技能测试要求》(附件3)。
(二)确定入围试课
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信息技术学科(岗位)按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合计分数(所有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下同),其余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各学科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试课的对象。若出现同分的,则同分者均确定为入围对象。
在试课前三天,若有自愿放弃入围试课资格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其空缺试课名额按该学科成绩高低依次予以递补。
(三)试课考评
采取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准备60分钟,试讲12分钟。主要考查考生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满分为100分。
(四)总成绩计算及确定入围对象
1.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信息技术学科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试课成绩×40%。
2.其他学科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
3.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学科(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如总成绩相同的,则分别按试课、技能测试、笔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若出现各项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入围对象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入围对象中有工作经历并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的,须提前做好解约劳动关系,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存有劳动纠纷或自动放弃的,其空缺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予以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网站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服从组织安排落实到聘用学校和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作自动放弃,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拟聘时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须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截止时间2022年8月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截止到2021年6月27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符合岗位所需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生源地户口簿。
(二)考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四)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区文化和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整个招聘过程的相关事宜均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网(www.wetdz.gov.cn/col/col1365505/index.html)公布,请密切关注网站及时登录查阅。
(八)疫情期间,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最新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区文化和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85160985858997。
附件: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文化和教育体育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