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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的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2021年第二期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需求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户籍要求以2021年7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要求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5.定向委培生、龙泉市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内同类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6.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毕业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7.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需在2021年7月28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的方可报考;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龙泉市教育局一楼接待(会议)室。
报名时需提交:(1)《报名表》(附件2);(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按《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需要提供带二维码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顺序整理)。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龙泉市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定向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名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按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2.报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时核减或取消),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招考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3.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与科目:
2021年8月1日上午9:00-10:0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10:00-12:00《对应学科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地点:
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龙泉市创业大道199号)
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并请带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等。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要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才能进入考点,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出行安排,相关要求详见《考生配合考试防疫须知》(附件3)。
(三)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笔试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计划数3人及以上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若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8月8日上午;
面试地点:龙泉市东升小学;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另行通知领取)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情景上课方式,其中备课时间45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合成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布。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
若招聘岗位总成绩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则该岗位计划将按规定核减或取消,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文件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公布。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录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原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在2021年8月25日前与原单位办理好解聘手续的,不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并从该职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及审核均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附件4)、《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附件5)。
4.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此次考试的辅导培训和提供资料推荐;
5.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公布公示,请各考生密切关注;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龙泉教育局0578-7768067,7763727。
监督电话:
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78-7763729。
附件:
5.《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xls
龙泉市教育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