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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的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附件1《2021年龙泉市公开招聘教师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户籍要求以2021年6月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要求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5.定向委培生、龙泉市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内同类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6.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毕业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7.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需在2021年6月6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的方可报考;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21年6月6日9:00-6月8日12:00
网址: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6月6日9:00-6月9日9:00;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1年6月6日9:00-6月8日12: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6月6日9:00-6月9日9: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办理网上缴费(人民币100元/人),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6月9日9: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送至龙泉市教育局人事科505室(0578-7752107),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免费考生无需再进行网上缴费;
4.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时核减或取消),其中幼儿教育(男性)核减或取消的计划追加给幼儿教育岗位,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招考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6月17日-6月20日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与科目:
2021年6月20日。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上午9:00—10:00 《教育基础知识》 10:00—12:00 《对应学科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财务和校医岗位上午9:0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地点:
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龙泉市创业大道199号)
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并请带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等。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要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才能进入考点,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出行安排,相关要求详见《考生配合考试防疫须知》(附件2)。
(三)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笔试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计划数3人及以上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计划数超过10人以上的岗位按1:1.5的比例确定),若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对象及其参加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四)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需规范填写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3,需张贴1寸免冠照片),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需要提供带二维码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普通话等级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龙泉市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定向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入围资格复审对象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财务和校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幼儿教育岗位面试采用模拟情景上课+技能测试(模拟情景上课分数占比30%、技能测试分数占比70%)方式,模拟情景上课备课时间45分钟,上课时间为10分钟;
其他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面试采用模拟情景上课方式,模拟情景上课备课时间45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合成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布。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
若招聘岗位总成绩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则该岗位计划将按规定核减或取消,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文件执行,其中幼儿教师体检标准除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外,还需根据《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等文件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公布。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录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原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与原单位办理好解聘手续的,不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并从该职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及审核均参照《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2版》(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附件5)、《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附件6)。
4.龙泉市教育局、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此次考试的辅导培训和提供资料推荐。
5.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 )公布公示,请各考生密切关注。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龙泉教育局 0578-7768067 7763727
监督电话:
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0578-7763729
附件:
6.《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xls
龙泉市教育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