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全体面试工作人员、考官坚持原则,严守纪律,认真履责,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对渎职、徇私舞弊者,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七)自面试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面试弃权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面试弃权导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正常开考。
四、防疫要求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行每日测量体温,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必须上交。考场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通道,所有入场人员需佩戴口罩,“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在使用酒精消毒液进行手、衣着、文具消毒后,方可进入考场。候场、排队时,每两人之间须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考生面试当天如健康码为非绿码或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3℃,交由医务人员处理。
疫情防控须知附后,请遵照执行。
本次招聘考试,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不组织考前培训,也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招聘考试考前培训。
咨询电话:
丹江口市人社局:0719-5235629
丹江口市教育局:0719-5230031
附件:1.疫情防控须知
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江口市教育局
2021年7月5日
附件1:
疫情防控须知
一、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
二、考生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验证和讲课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三、考生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到访地无星号标记,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健康码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等获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通信行程卡”或支付宝获取。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的人员,应到临时留观区复测体温。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须经考点医疗防疫人员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疾控部门相关要求处理。
四、考前3天有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在入场检测体温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疾控部门相关要求处理。
五、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医疗防疫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疾控部门相关要求处理。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七、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该须知,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行每日测量体温,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必须上交。
九、对所有涉考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所有考务人员须提供14天行程表,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今年的面试考务工作。
十、所有进入考点的工作人员和考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考点卫生防疫小组要安排防疫专业人员在现场予以指导,并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开展进入考点体温测量时要有序进行,严格控制行进速度和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和考官的体温只有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