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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十堰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9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2021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自正式录聘用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日)、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以各级各类招聘、招录公告中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为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笔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等,详见《岗位表》(附件1)(对《岗位表》中有关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2021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日;
3、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1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有突发情况时间需相应延后的,将另行通知);
4、报名所需各类执业资格证件等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关于学历要求:《岗位表》(附件1)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前述本科均含专升本;“专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注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注册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报名界面未设置但招聘条件要求的内容,填写在备注栏处)、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iyan.gov.cn/)进行,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参加此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考生(免笔试考生不需缴纳笔试报名费,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即视作完成网上报名)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缴费确认。
(二)时间安排
1、注册报名时间:2021年6月18日9∶00至6月22日17∶0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18日9∶00至6月23日12∶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6月23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无法改报或修改,请考生尽早按要求完成注册报名,不要在临近注册报名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3、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6月18日9∶00至6月23日17∶00,报考人员通过网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于6月18日--6月23日每天17:00左右发布各岗位报名情况统计表,供报考人员参考。
5、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在笔试考点现场凭有效证明材料退费。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如有疑问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附件1));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院0719-8650723。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源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宽295高413,大小1M以下,照片清晰。
3、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
4、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是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及工作需要设置的,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详见附件1)。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成绩卷面分值均为15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考试范围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十堰日报社和十堰广播电视台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新闻宣传思想文化类,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
结合招聘岗位特点,部分专业性很强的岗位先面试后笔试(详见附件1),发布公告、组织面试等相关工作会在网上报名结束后、笔试前完成。此类岗位报名的考生均进入面试环节,根据面试成绩可按1:5的笔试入围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只有1人报考的划定不低于80分的面试最低分数线,未达到的取消该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打印:结合报名人数拟定于7月17日--7月18日在十堰市主城区组织笔试,7月14日9:00--7月17日7:00为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预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某岗位计划招1人,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5分、74分、74分、74分、73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第5名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量。对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边远艰苦岗位人员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技术副高及以上任职资格、技能技师任职资格),确需保留岗位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对报名人数低于1:2的招聘岗位原则上予以取消,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如属招聘单位特别急需紧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保留,需划定折算后70分的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