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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现将2021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面试公告,未形成竞争人员由学校考核,学校考核合格即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形成竞争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根据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设定合格线80分,低于80分视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服从调剂人员,在被调剂岗位无人员进入体检环节时可被调剂至调剂岗位并进入体检考察。
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早上7:30到十堰市教育局一楼大厅集合(考生可乘坐15、16、18、28、31、86路公交车到达)。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有其它特殊情况的需提前与市教育局联系报备。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体检费600元(现金支付,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能酗酒、熬夜、不要进食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注意休息;体检前一天不做剧烈运动,20:00以后不再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可在体检地用餐。
3.体检项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4.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知,学校新聘人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5.体检后,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市教育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实施封闭管理,从报到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携带和使用通信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依据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四、考察
根据招聘公告,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审查档案、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参加体检人员现场领取《调档函》。根据调档函要求按时提交个人人事档案。考生需提前核实清楚本人档案存放处。往届生还需领取《关于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函》,并按照要求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结束前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五、卫生防疫
所有考生参加体检需全程佩戴口罩,遵守工作人员和医院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提前准备好行程码以备检查。
十堰市教育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