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开考比例:骨干教师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2的比例,在编在岗教师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如低于此比例,则将岗位计划数调剂至望城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相应岗位。
(三)面试和试教
1.时间、地点、具体事项:另行公告(报考者应及时查看望城政府门户网站和“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
2.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理论水平和应变能力等,主要内容为教育理论、德育工作、班级管理、教学研究等方面的内容,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合格线为75分,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3.试教:试教主要测试报考者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效果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合格线为75分,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30%+试教成绩×70%,综合成绩相同的,试教成绩高者优先。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1.根据各岗位选调计划数,按综合成绩高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时间、地点、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2.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费用自理。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如体检对象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试教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5.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相关规定,保留其体检资格,并与2022年新聘教师一并参加体检。
(六)考察
调阅、审查体检合格者的档案资料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实地考察。如体检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该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不进行递补。
(七)录取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办理相关手续,其中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计划数为2个及以上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拟聘人员自主选择学校。
3.拟聘人员在2021年秋季开学时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选调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疫情防控要求
1.参考人员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国家健康码(绿色)和行程卡(绿色),佩戴口罩,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点。
2.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参考人员,需出具近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能参加选调考试。
3.如参考人员近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提供开考前7天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参加考试。
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不能参加考试。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且隔离期未满者或考前21天内的入境人员或健康码为红码者不能参加考试。
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在长沙市望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区人社局牵头,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本次选调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试、试教、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等事项均通过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或“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任意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者,一律取消资格;有随意放弃行为的,录入我区教师招聘考试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望城区教师招聘考试。
4.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5.本简章由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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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市望城区2021年第二批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x
2.长沙市望城区2021年第二批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经历证明.docx
咨询电话:望城区教育局(政策咨询)0731—88107673/88068543
监督电话:望城区教育局监审法规室0731—88063561
望城区人社局人事管理科0731—88081720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