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有关规定和莱城区教师需求实际,现将莱城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具有相应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身体健康,符合《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
1、莱芜生源或莱芜市常住户口、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我市在岗服务或曾在我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户口或生源地限制。
2、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现为莱城区的在编在岗教师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全区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其中,区属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聘23名,镇中小学招聘77名。
具体公开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6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莱城区教育局(莱芜市花园北路37号)东沿街楼一楼。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先从“莱城区人民政府网”或“莱城现代教育网”下载《2012年莱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填报完毕,并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后,再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同时交《2012年莱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由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必须与所报考学科相同。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其相关证件材料。报名时现场予以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缴费。对进入面试(说课)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再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说课)资格。因取消资格或个人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特困大学生免缴考务费。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报名时携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说课)两部分,均为百分制。
(一)笔试。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及相关专业知识等。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8日上午9:00-11:30。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2年1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区教育局东沿街楼一楼领取准考证。
由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加分审核完成后,按程序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二)面试。面试采用说课方式。
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报考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面试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含加分)的最低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面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特困大学生免缴面试考务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50%计入个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说课)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五、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办法》规定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
考核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同时对其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对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本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cheng.gov.cn/)、莱城现代教育网(http://www.lchedu.net/)予以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育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4-6217469
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莱城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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