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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名,其中教育类60名,司法类2名,现就做好魏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教育类招聘岗位涉及的学校均为魏县教育体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司法类公证员为自收自支事业岗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一)教育类岗位(60人)
小学教师30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8人;
幼儿教师30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8人,定向岗位2人;
(二)司法类岗位(2人):公证员2人。
(具体岗位信息和岗位计划见附件1、附件2)。
岗位条件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具有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学历、职(执)业资格及其他条件;
6、取得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司法类岗位不用提供);
7、18周岁及以上(2003年6月28日以前出生,含当日),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28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报考司法类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28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6月28日(报名第一天,含第一天)。
8、港澳台居民应聘者按照邯人社字〔2018〕69号和邯人社发〔2018〕22号文件规定执行;
9、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在2021年8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0、学历及资格要求:
(1)教育类岗位: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应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提供有效期内学信网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限户籍;本科及以下学历的,要求是魏县户籍,或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是魏县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①小学教师岗位: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②幼儿教师岗位:具有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或具有教师资格证且研究生学历的所学专业要求是“学前教育学”专业,本科、专科学历的所学专业要求是“学前教育”专业);
③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具有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或具有教师资格证且研究生学历的所学专业要求是“学前教育学”专业,本科、专科学历的所学专业要求是“学前教育”专业);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2021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20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1年应届毕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以上教育类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或小学教育、小学全科的,可报考小学学段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证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相互通用。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学段学科与合格证明上的学段学科要一致)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2021年8月10日前,须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司法类岗位:报考考生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取得C类及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人员、被开除党籍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6、魏县在编教师,服务期内的魏县特岗教师;
7、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6月21日至6月27日,在魏县党政网(www.wei.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查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及要求在魏县党政网(www.wei.gov.cn)公布。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09:00至7月2日17:30。
3.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3日17:3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4.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和方法: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及时关注魏县党政网公告(www.wei.gov.cn),根据公告要求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考生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魏县党政网公布。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在报名结束的3个工作日内,到魏县人社局3楼30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及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分两部分:①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等;②教师职业能力测验,包括中小学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
(2)司法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
笔试总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部分满分100分,教师职业能力(司法类为法律专业知识)测验部分满分100分。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不选用其他地方各类招聘考试试题。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有一科缺考或笔试有一科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魏县县城,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4)。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魏县党政网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魏县党政网公布。资格复审要核实考生报名时所提供学历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国外(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司法类岗位同时提交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司法类岗位不用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无法申请备案表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报到证或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毕业生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或人社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6、限户籍的,要求提供本人或父母、配偶、岳父母、公婆的户籍页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制式户籍证明,配偶、岳父母、公婆是魏县籍的还需提供配偶结婚证及户籍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提供相应的服务证书、退伍证等材料;
8、其他材料。
面试前,因放弃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后,在魏县党政网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公布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地点在本县县城,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1、面试方式及要求
(1)面试方式:
①教育类:面试备课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同岗位考生所答辩题目相同。
小学音乐、美术、体育三个科目采取课堂讲课(满分40分)、专业技能展示(满分30分)和答辩(满分30分)的方式进行,课堂讲课、专业技能展示和答辩各占5分钟,考生可自带必备的专业技能展示用具,自备专业技能展示内容。
幼儿园教师采取课堂讲课(满分60分)和答辩(满分40分)的方式,课堂讲课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
②司法类:公证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同岗位考生所面试题目相同。
(2)面试要求:面试总分为100分,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①教育类: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和创建新课堂理念等方面是否适合从事教师工作。
②司法类: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以及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
每场面试,对应聘者根据应聘岗位进行分组,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如需要蛇形分组,各岗位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魏县党政网公布。
(5)面试步骤:
①教育类面试考场划分为“三室”,即候考室、备考室、面试室;面试者凭《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进入面试考点,首先进入相应面试学科组的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准考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后,宣读《考生面试须知》,并让考生在《考生面试须知》背面签字,然后依次抽取面试顺序号。根据讲课时间安排,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号由引领员引入备考室,每位考生随机抽取各自讲课题目后开始备课。备课时间到,引领员负责将面试者引入面试室。同时提醒下一个面试者准备。
②司法类面试考场划分为“两室”,即候考室、面试室。面试者凭《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进入面试考点,首先进入相应面试的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准考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后,宣读《考生面试须知》,并让考生在《考生面试须知》背面签字,然后依次抽取面试顺序号。根据时间安排,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号由引领员引入面试室。同时,提醒下一个面试者准备。
2、面试打分。面试由评委按照评分细则对面试考生进行综合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综合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打分之和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3、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魏县党政网公布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
4、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魏县党政网公布。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魏县党政网公布。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在魏县党政网公布。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环节,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魏县党政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选择岗位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段学科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岗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以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如以上条件均相同,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顺序不变。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同意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首聘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教育类岗位聘用后列入全县教师编制和财政预算支出。
所有聘用人员,在应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借调、流动,且不得参加各类公开招聘(招录)考试,否则,视为失信,记录失信档案。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整个环节,应聘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上岗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缴费、打印准考证,没有按时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岗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四)魏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魏县党政网公布招聘相关的工作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魏县党政网。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七)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均不再进行递补;
(八)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平稳进行,魏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制定《魏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及实施方案》及《魏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严格落实抓细防疫工作要求。
八、其它
本方案解释权归魏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报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根据工作进度调整各招聘环节的起始时间。
政策咨询电话: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0--3531201
魏县教育体育局0310--5201512
魏县司法局0310--3522620
举报监督电话: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0--3382999
附件1:魏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魏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3:魏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