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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邯郸市绿色崛起若干意见》和《邯郸市2021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优化我市人才队伍结构,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武安市2021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8名博硕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引方式
本次选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选聘方式进行。
三、招引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为市直高中学校教师岗位共计28个。学科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地理、生物、历史。具体内容详见《武安市2021年博硕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四、招引对象及条件
招引对象为国内外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4.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按照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进行报考。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规定,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进行报考。但凡进入拟聘用公示环节前未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的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7.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有关规定。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wuan.gov.cn)发布博硕引才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16日结束。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从武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武安市2021年博硕人才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然后将按照要求填写的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需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做成压缩文件,以“2021年引才+应聘岗位+姓名”方式命名,上传至电子邮箱wasjyjrsk@yeah.net,进行资格初审。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就业人员需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现场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由博硕引才小组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见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资格审查的材料要求: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发放测评准考证。
(三)测评
1.测评方式。根据岗位性质,测评采用现场备课、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时间为10分钟。每个候考区在第一个考生考试前35分钟,由该考生当众从备讲课段中抽取一个课段做为本考场同岗位考生的统一试讲课段并签字确认。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
2.测评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分在同组、同场测评。考生抽签决定测评顺序,测评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3.测评打分。由评委对考生的试讲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试讲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测评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测评结束后,测评成绩在现场公布。
4.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选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小组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和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选岗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测评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测评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校顺序的,由博硕引才小组研究确定选岗顺序。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委组织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报邯郸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相应待遇取消)。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支持政策及待遇
1.“英才卡”服务。对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推荐申报“邯郸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10方面服务。
2.住房保障。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42所高校硕士)自到武安工作之日起,需在武安购房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优先使用。在武安工作期间成绩显著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4.政治待遇。加大在引进的博硕人才中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博硕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推荐引进的博硕人才申报河北省、邯郸市各类人才项目。
5.编制保障。招引的博硕人才全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6.职称评聘。表现优秀的博硕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职称评聘。
7.配偶就业。引进的博士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编制限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在其他单位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协助引进单位,对口安排适当工作。
8.子女入学。引进的博硕人才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武安就读的,根据博硕人才意愿,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仅限武安市高中及以下公办学校),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应聘人员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拟聘用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4.本公告由武安市2021年博硕引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0-5661011(武安市委组织部)
0310-5639559(武安市教育体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310-5612388(武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