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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晋中市教育局计划组织实施市直教育系统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应届高校毕业生”指202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21日至2003年6月21日期间出生)。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个别紧缺岗位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但聘用后须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5.身体健康,符合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截至时间均为2021年6月21日。
7.不得(宜)报名应聘的情形:
(1)晋中市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职工不能报考;
(2)招聘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或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晋中市经纬中学校高中日语及高中俄语教师岗位为紧缺岗位,如不能坚持2021-2022学年度教学工作,不宜报考。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
晋中市直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见《晋中市直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中教育网(https://jyj.sxjz.gov.cn/)。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1年7月5日8:00-7月9日18:00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晋中教育网,进入晋中市教育局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7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可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照片不符合参数要求或未上传照片无法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在《晋中市直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境)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晋中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缴费有关事宜。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7月9日18: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在7月9日18:00-7月10日18:00期间未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的,将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其考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3.网上缴费及减免考试费用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7月11日12:00前登录晋中教育局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7月5日-7月11日到晋中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须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调整及改报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将其转入相应的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将在晋中教育网发布补充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21年7月19日-21日登录晋中教育网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与资格复审由晋中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均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具体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岗位专业知识、教育理论、教育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会计、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笔试成绩可在晋中教育网查询。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在晋中教育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要求学位证的除外)、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诚信报考承诺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在有效核验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未领取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获得情况及所学专业证明;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及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材料复印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招聘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上述要求,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19年、2020年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应届生岗位的,还需提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及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和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资格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晋中教育网(https://jyj.sxjz.gov.cn/)公布。
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在当天公布,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公布。
4.防疫要求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与资格复
审等现场环节前,须接受手机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正常者,方可考试与资格复审。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疫情防范工作。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晋中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体检有关事宜在晋中教育网(https://jyj.sxjz.gov.cn/)通知,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2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组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中教育网(https://jyj.sxjz.gov.cn/)公示,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晋中市教育局负责将拟聘人员报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或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须由本人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市直幼儿园总园及其分园岗位,根据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组织考生选岗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晋中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0354-3806621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354-3806636
晋中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354-380666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招聘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公布、体检、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等均在晋中教育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自负。
附件:
1.晋中市直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晋中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