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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以培养专科层次幼儿园、小学合格师资和现代服务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主。学校前身,是与共和国同龄的山西省太谷师范学校和创建于1985年的山西省太行师范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经过70多年的辛勤耕耘与探索,学校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取得了卓越的办学成果,为晋中市乃至山西省基础教育的改革发展和经济腾飞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吸引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的急需、紧缺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有效改善我校人才队伍学缘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山西省建设人才强省、优化创新生态的若干举措》《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晋中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4、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1980年5月27日以后出生)以下。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1985年5月27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主要情形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人员;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现已在晋中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就职的人员;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引进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引进岗位和待遇
(一)引进岗位
引进岗位为事业编专技岗位,引进计划5人。具体引进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见《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待遇
严格按照中共晋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晋中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执行。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制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实施方案,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sxjzsf.edu.cn/)和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xjz.gov.cn/)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5日—2021年6月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189号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523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提交材料:报名时,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公告附件下载,个人内容必须打印),于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在《报名登记表》“专业”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方向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2)本人有效身份证、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证、博士(硕士)研究生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和研究生认证报告(学位网打印);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位获得情况等);
(3)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4)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4张(背面需标清姓名);
(5)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原件(报考专技1的考生公告附件下载填写);
(6)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名证明)。
(7)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在报名、考核等环节须提供本人近期“行程码”(A4纸打印)并出示“健康码”绿码,不能提供“行程码”和“健康码”绿码的考生和来自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或省外低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
5.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6月10日—2021年6月11日
资格审查由学校组织统战部、人事处会同相关教学单位组织专门的资格审查组进行审查与认定。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与聘用环节的全过程,发现违规违纪的和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办法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1的,均直接进行考核。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1及以上,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同一岗位不达5人的总成绩为考核成绩,同一岗位达5人及以上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学校组建专门的考核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历、科研和专业能力。
专业能力考核工作全部结束以后,当日公布考核成绩。
根据引进岗位的具体情况,按照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拟引进人员。
考核时间、地点等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
w.sxjzsf.edu.cn)发布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学校负责对拟引进人员组织体检和考察。
1.前期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通知体检医院,由学校人事处工作人员于体检当日,引导引进人员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3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学校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引进人员原单位实地考察其现实表现。
在体检、考察等环节若因为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申请的,可以按总成绩的名次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引进人才实行聘用制,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才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者,由学校提出意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严肃引进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学校人才引进领导组要切实履行好引进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引进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对引进过程中特殊情况,实行“一事一议”制度,由学校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引进的公信力,公开引进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引进信息、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要及时在市级媒体和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引进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学校的纪检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引进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引进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引进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咨询电话:0354—3127795(人事处)
监督电话:0354—3127168(纪检监察室)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人才引进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