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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教育教学需要,经2021年5月21日第二次县编委会研究同意,我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学校教师8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80名)
(请在电脑上观看或下载附件1查看全部职位)
根据上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相关精神,本次招聘单独设置了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中,计划类别为B的招聘职位,仅限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以及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计划类别为A的招聘职位,所有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含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以及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待遇
经考试、考察合格并经正式聘用人员列入我县教育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等疾病或精神病史;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不得违反国家用工年龄规定;
6.具备各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蓝山县2021年公开招聘城区学校教师考试职位表》;
7.2021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在2021年10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考聘资格。
(二)不能报考人员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蓝山县内具有正式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在职工作人员;
2.在蓝山县服务期未满及2021年录取到蓝山县但尚未签约的特岗教师;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各环节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1年6月18日起在蓝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2日-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1)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含近期免冠照的扫描件),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等有关材料一并通过扫描生成PDF文档并命好名(命名方式:学段学科计划类别姓名,如高中语文A计划李某某)打包发送电子邮箱的方式报名,对2021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人员,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发送到电子邮箱:lsjyj2211686@163.com。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前往蓝山县教育局(4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须含1寸近期免冠彩照和手写签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普通话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前,应将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个人近期免冠彩照贮存在手机中备用。网上报名时,上传的证件照片统一采用JPG文件格式,且要清晰易辨。考生用手机下载“最美证件照”软件拍摄本人的半身照,其他证件照片可用手机拍摄后上传。
(2)应届毕业生如尚未领取毕业证,需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相关证明。
(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4)考生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错报职位、无法更改,责任自负),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5)考生应全程保持有效通讯工具的畅通(每位考生只能提供一个手机号码),因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6)考生应诚信考试,一旦报名,考生不得无故缺考,确实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应于考前2天电话通知蓝山县教育局。
(7)本次招聘不收考生报考费,招考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8)在教师招聘中,我县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未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试,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准考证于7月12日-13日在县教育局人事股(401室)领取。
笔试时间:7月14日上午9:00,考生提前30分钟入场。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相应学科学段的教育教学基础知识。
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经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经批准降低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当入围面试人员不足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同试卷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
2.现场复审。7月19日-20日,入围面试的考生持下列材料,到蓝山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复审。逾期不参加现场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往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受理凭证)、普通话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表》,《诚信考试承诺书》。
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受理凭证)、普通话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表》,《诚信考试承诺书》。
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受理凭证)、普通话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按期毕业证明),《报名表》,《诚信考试承诺书》。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同意报考的证明。
3.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面试对象:笔试完成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入围面试。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方式:高中心理学的面试,采用面谈的方式;高中音乐、体育的面试,采用试教加特长展示的方式;其他学科的面试,采用试教的方式。
试教内容:相应学科、学段的现行教材(高中15分钟微课,初中、小学10分钟微课)。
特长展示:分评委规定项目和考生自选项目两部分。评委规定项目内容为专业基础技能展示,自选项目所需器材自备,每个项目的展示时间最多不超过20分钟。其中,体育特长展示内容为篮球。
4.成绩计算。高中体育,按笔试成绩占50%、试教成绩占25%、篮球特长展示成绩占25%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其他学科,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对面试时不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试教、面谈及特长展示的成绩均不能低于70分。面试结束后,次日公布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如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5.提交档案。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要求考生提交个人档案。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档案,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因此造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排名次序依次递补。同时提交以下两个证明:
(1)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在当地派出所开具);
(2)无违法生育记录证明(在当地计生部门开具)。
(四)体检
根据提交档案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和方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岗位要求执行,根据新的文件精神,增加吸食毒品尿液检测项目。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主要是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和此次招聘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重点是查阅考生的档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等。考察及以后的环节,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其结果均在蓝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正式聘用手续。
(2)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报名的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合格的教师资格证。
(3)根据学段分学科按综合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岗位。具体岗位提前3天公布,拒绝按此规则选择岗位者,视为考生违约,取消其聘用资格。
(4)此次招聘的教师,一经聘用,必须在蓝山县服务5年,否则不予调动和调档(如与国家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六、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参加我县所有教师招聘活动,必须戴口罩、出示最新的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才能参加相关应聘活动;高风险地区必须出示近期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七、解释权
本公告由蓝山县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46-2258029(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746-2211686(蓝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蓝山县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