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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号)文件精神,辉南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辉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工作人员共涉及辉南县4所学校,7个岗位,计划招聘教师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辉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0日—2003年6月10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10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1年6月1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6.符合条件的辉南县公办中小学已辞退代课教师由辉南县教育局审核确认。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2021年辉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工作人员考试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通过邮箱的方式进行。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邮箱:jlshnxjyj@163.com。
(二)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2日9:00至2021年6月23日15:00。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2021年辉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辉南县公办中小学已辞退代课教师审核确认证明材料。
5.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经院校审核专业资格条件后(加盖院校公章)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4)、有效身份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7.《2021年辉南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6)。
8.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考生请将报名表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学校小学语文教师张三)。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填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保持畅通。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考务网站。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2021年辉南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3)进入考场。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考一科。笔试科目范围为《教育基础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规、教学法);
3.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文件规定,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21年6月22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件和入伍及退役相关材料等送至辉南县人社局,由退役军人局和人武部进行联合审验后,对审验合格的考生,在辉南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5.《辉南县公办中小学已辞退代课教师招聘照顾政策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5。
6.辉南县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条件复审
1.请进入面试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进行复审。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3.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应持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条件复审。
4.在岗位资格条件复审时,被认定为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形式详见附件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考务网站。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组成,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确定拟聘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参加体检。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招聘的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辉南县。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人才政策
对招聘的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同时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具体事宜以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准。
(一)博士研究生、“985、211”工程院校和“双一流”大学(或学科)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
1.给予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
2.给予每年2万元购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1年发放一次。
3.工作满10年,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85、211”工程院校和“双一流”大学(或学科)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
1.给予每月700元租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
2.给予每年1万元购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1年发放一次。
3.工作满10年,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九、政策咨询
此次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由中共辉南县委组织部和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435—8297876(中共辉南县委组织部)
0435—8221629(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辉南县)
十、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网站: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tonghua.gov.cn/
2.考务网站:
辉南县人民政府官网
http://www.huinanxian.gov.cn/
附件:
1.2021年辉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3.2021年辉南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生笔试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docx
5.辉南县公办中小学已辞退代课教师招聘照顾政策及注意事项.docx
6.2021年辉南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