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日至15日
二、报名地点
本溪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市教育局四楼)
三、报名条件
凡国民教育系列院校培养的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含在籍生)均可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其中,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
2012年春季在市县区报名的教师资格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填报本人考试信息,采集电子照片。
四、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有关学业证明。考生报名时须留存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或学业证明原件,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须按要求准确全面填报本人相关信息,进行摄像。由报名点打印出考生信息并经考生本人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报名点留存。
五、考试时间
2013年3月16日
报名咨询电话:0414-2855587;0414-2811506
特此通告
本溪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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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