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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中央商务区初级中学是龙港区为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而成立的学校,是葫芦岛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成员校。为确保办学品质,打造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优质教育,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文件精神,经龙港区委、区政府同意,拟面向辽宁省公开遴选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
二、遴选范围
辽宁省内在编在岗教师。
三、遴选学科及人数
龙湾中央商务区初级中学遴选教师31人,其中语文教师3人、数学教师3人、英语教师3人、政治教师4人、历史教师4人、生物教师4人、地理教师4人、计算机教师2人,体育教师2人、音乐教师1人、美术教师1人。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2.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学识水平、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能很好适应报考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葫芦岛市龙港区事业编制教师;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定的;
5.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二)岗位条件
1.资历要求
(1)公办学校教龄5年及以上,即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教育工作。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如果业绩突出(见“业绩要求”的说明),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
(1)具有遴选学科岗位同等级别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遴选岗位学科相同。
(2)所学专业、现任教学科要与遴选岗位学科相同或相近。
4.业绩要求
参加遴选的教师必须至少具备下列荣誉之一。
(1)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指综合荣誉);
(2)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3)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业务部门)主办的教学大赛中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4)“业绩突出”是指以上三类荣誉级别在省级及以上。
五、遴选程序
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2.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遴选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设置人数比例须达到2:1,如不足2:1,按比例递减该学科遴选人数或取消该学科遴选计划。如遴选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20,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具体方案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3.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8:00—2021年5月23日24:00止。咨询电话:0429—3055821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2021年龙港区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户口本(首页和本人所在页);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学历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
(6)相关荣誉证书;
(7)从教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8)从教时间及任教学科证明。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以上报名材料按上述顺序扫描成PDF文件格式发送至lgqjszp2020@163.com邮箱。报名邮件以“姓名+岗位”命名。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不完整,无法确认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
(二)资格审查
招聘小组严格按照公告及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资格审核贯穿考核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及面试相关安排将通过公告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龙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三)考试
1.考试办法:遴选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相关安排在“龙港区人民政府网”通知。
3.面试形式:微型课,时间15分钟,教材教具自备。
4.面试内容:报考学科的课程内容。
5.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分为遴选教师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评委当场评判,得分当场公布。
6.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教师视为自动弃权。
根据同一学科面试成绩,按遴选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并列,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龙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名单公布之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人事档案,送交到龙港区教育局人事股。公开遴选教师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公告及遴选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资格,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执行。由龙港区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质的三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应聘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教师,取消其应聘资格,缺额不再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到拟考察人员所在学校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空岗,不再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龙港区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龙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不合格人选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分配,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聘任职称保留不变,服务期5年。
六、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在报名过程中,参加遴选教师提交的信息和档案材料与本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如通讯方式不畅,后果自负。
(二)公开遴选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四公开”:聘用岗位与名额公开;报名资格条件公开;遴选人员考试成绩公开;聘用结果公开。
(三)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遴选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
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遴选工作。本方案解释权和未尽事宜研究决定权在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