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葫芦岛兴城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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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队伍结构,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葫人社发〔2020〕116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0名。其中,初中教师24名,小学教师40名,公办幼儿园教师6名。具体详见《2020年兴城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3.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
(二)岗位条件
1.学历。
(1)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地理、历史、生物学科具有高中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即可报名。
(2)报考小学、幼儿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8日至2002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2014年年底政府统一辞退的代课教师工作满5年的,年龄限制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8日至2002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3.户籍。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不限户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小学岗位不限户籍,除此之外限兴城市户籍。户籍确认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之日)。
4.资格证书。按照人社部等七部委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文件要求,在我市2020年教师招聘工作中,针对2020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不用提供教师资格证,入职一年内(试用期一年)必须考取,否则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5.小学教育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可申报除小学体育、音乐、美术以外的其他小学岗位。
6.在兴城市公办学校代课(2014年年底政府统一辞退的代课教师)满5年,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幼儿和小学教师岗位。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3.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4.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5.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公告发布。
招聘岗位信息通过兴城市人民政府(http://www.zg-xc.gov.cn/)、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hld.gov.cn/)官方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6日—2020年0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报考者应遵守报名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兴城市教育局一楼
3.携带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正反面同页)、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符合报名条件的兴城市公办学校代课教师需提供兴城市教育局出具的代课教师证明。《2020兴城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网上下载)。(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3)报名费100元。
4.资格初审:报名时由兴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不可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5.领取准考证: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环节使用,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
6.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取消或核减这一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为2016年以后毕业的建档立卡户大学生设立岗位同样需要满足以上条件。
7.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均为现场进行。按照做好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确保参考人员人身安全,所有考生需用微信关注国务院客户端,使用“防疫行程码”小程序,提供本人近期电子行程证明,疫情中风险以上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并接受现场体温测量。如体温正常,行程卡为绿色方可进入考点,按照指定路线出入,并全程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