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大冶市政府网发布。
特别提醒: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针对不同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无生讲课、现场表演、才艺展示等形式进行。
1、面试入围比例
笔试人数超过1:3比例的,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笔试人数不足1:3比例,则根据实际情况商定相应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并在大冶政府网发布公告。(笔试总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在大冶市政府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市人社、教育部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大冶市政府网公告,请考生在填写联系方式时一定要准确,确保通讯畅通。
3、面试公告
面试前由大冶市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大冶市政府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4、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同时在大冶市政府网公布。
(四)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资格条件,不记入总成绩,面试成绩直接记为总成绩。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各为150分,时间分别为90、1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3、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在大冶市政府网上公布。
4、对于未达到比例核减的岗位经笔试、面试后可进行二次补录,二次补录公告在大冶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体检、考察
岗位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考察体检人选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考察体检人选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察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存在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情况,面试成绩合格线为该岗位的面试平均分数;对存在同一考官组,但无同一面试题本的情况,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低于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公示及备案
市人社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大冶市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进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报考单位,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2、应聘人员应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本公告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8729796。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大冶市2021年度高中阶段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xlsx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冶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