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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教师队伍配置,推动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全面提升崇礼区教育教学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部分高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14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及人数
本次计划选聘14名,其中:高中各学科人才12名、冰雪运动专业人才2名。具体选聘高校、职位详见《张家口市崇礼区2021年公开选聘专任教师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条件及方式
(一)选聘范围
1.高中学科类。凡符合本次公开选聘条件及选聘职位所限学校(河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学历、专业和资格等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2.冰雪运动类。符合本次公开选聘条件及选聘职位的学校、学历、专业和资格等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服从分配;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接本、不含对口升学),相应专业。符合选聘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能按时毕业的证明报名参加考试,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不予录用);
4.需具有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只要符合岗位规定的学历和学科要求即可报考。录取后,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具有胜任所报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能力素质和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截至报名日期);
3.曾被学校或用人单位开除的;
4.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尚未结论的;
5.其他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
(三)选聘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和赴高校选聘的方式录用各学科紧缺教师。
三、选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选聘信息在选聘高校相关平台和“崇礼区政府网www.zjkcl.gov.cn”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工作由“区选聘办”统一组织,选聘工作采取分类分步实施。
1.网络报名:高中学科类报名时间:2021年4月27日-30日;冰雪运动类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31日。报考人员需将“报名信息表”(附件2)、个人简历、居民身份证、学习成绩单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的电子版(pdf版),打包发送到cl_2021xp@126.com。
报名结束后,由“区选聘办”组织人员到校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具备报名资格条件,审查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须签字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考试环节。
2.现场报名:时间另行通知。依据职位空缺情况,由“区选聘办”统一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河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哈尔滨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的顺序到校选聘(各选聘点按实际选聘职位总数依次减去前面各选聘报名点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后的剩余职位,其中前一个选聘报名点职位已招满,下一个选聘报名点不再进行选聘)。
(三)测评
测评方式为试讲,时间另行通知。试讲内容为选聘职位相对应的中学教材或专业学科知识;试讲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试讲成绩8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选聘下一环节。
成绩相同的,以大学学习成绩高者优先。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从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生需自备协议书。
(五)体检
体检由“区选聘办”统一组织实施。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即为体检对象(同一职位合格考生如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参照河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进行,体检医院由“区选聘办”指定的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造成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由“区选聘办”统一组织,具体实施由选聘单位及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开展考察工作,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考生须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学习成绩单、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和选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选聘单位审核。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情形和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和材料的;
4.不符合选聘对象、报考条件及选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
5.截止2021年7月31日前未能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选聘职位其他条件要求相关资料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其它经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七)会议研究
提交区公开选聘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八)社会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礼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
(九)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解决事业编制,列入财政开支,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享受当地同类人员同等待遇,缴纳企业养老保险。
(十)人员管理
1.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具体服务时间以签订聘用合同为准。五年内不得参加其他各类公开选聘(招录)考试,期间组织人事部门不为其办理调动交流手续。受聘人员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后果自负。
2.对备注要求“到衡水市安平县安平中学工作2-3年”的职位,人员聘用后,必须无条件到安平中学工作2-3年。
以上公告由崇礼区公开选聘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3—4617239,13833379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