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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及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1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具备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条件,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8日至2002年12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阳原县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现役军人、在编公务员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的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阳原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jkyy.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需自行佩戴口罩,并参加健康码验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报名。
2、报名时间:从2020年12月28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阳原县大学生创业园(华原路与府后街交叉口西侧100米处),联系电话:0313-7398292。
4、资格初审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是: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5)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材料;
(6)《阳原县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
5、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6、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7、准考证发放:考生在笔试当天8时自行佩戴口罩,凭有效身份证参加健康码验证和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理论》;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研究划定。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培训班,社会上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2、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及时在阳原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笔试将委托异地权威机构命制试题、阅卷。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一般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进入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选进入面试,并及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方式:报考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当天在面试考点及时公布。
5、综合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面试当天,考生需自行佩戴口罩,并参加健康码验证、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7、面试组织:面试试题由异地权威机构命制,并从异地选派评委。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综合成绩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对其现实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阳原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jky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对公示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同应聘者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照应聘单位的经费形式进入相应的编制序列,实行试用期和聘用制,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从各类院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其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参加各类公开招聘(招录)考试,不得办理调动交流手续。
3、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精神,凡岗位要求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可“先上岗,再考证”,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在招聘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及《招聘方案》组织实施。要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要加强保密观念,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传递、回收等工作,建立健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不出泄密问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应予回避的人员必须予以工作回避。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组织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聘用资格,以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六、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到计算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以本次考试开始报名时间为准。
(二)应聘者报名后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和准考证,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在体检、考核、公示过程中,凡出现被取消应聘资格以及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将按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五)岗位条件表(附件1)中的专业名称以《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为准。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
(七)本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一:阳原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二:阳原县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政策咨询电话:0313-7398292
监督举报电话:0313-7398053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