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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是全国现代技术实验学校、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海省重点中学、青海省标准化学校、青海省电化教育实验学校、西宁市绿色学校、西宁市群众满意学校、省民族地区教师培训基地,是一所享誉省内外的河湟名校。现因学校发展需要,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在编在岗的中小学优秀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岗位及人数
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并符合学科教学岗位的优秀教师14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甘于为青海教育事业服务奉献;
4.具有所申报学科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5.中级岗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4月26日以后出生),高级岗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0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6.选调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和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同时需具有至少一届完整普通初、高中教育教学经历;
7.获得过以下荣誉或奖励中的至少一项:省级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地市级及以上名师、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地市级各级讲课比赛一等奖以上、省级各级讲课比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8.具有学校中层及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经验者优先;
9.选调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10.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未征得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选调的;
(2)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并受过处分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或处分期未满的;
(4)档案重要材料不全或者弄虚作假的;
(5)没有国家正式编制的教师;
(6)属于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能流动的其它情形。
(二)专业条件
1.中学语文教师(中级或高级岗)。选调2人,须具备高级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证书,连续5年以上教学经历。
2.中学数学教师(中级或高级岗)。选调2人,须具备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书,连续5年以上教学经历。
3.中学英语教师(中级或高级岗)。选调2人,须具备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英语教师资格证书,连续5年以上教学经历。
4.中学历史教师(中级或高级岗)。选调1人,须具备高级中学历史教师资格证书,连续5年以上教学经历。
5.中学化学教师(中级或高级岗)。选调1人,须具备高级中学化学教师资格证书,连续5年以上教学经历。
6.中学物理教师(中级或高级岗)。选调1人,须具备高级中学物理教师资格证书,连续5年以上教学经历。
7.中学体育教师(中级或高级岗)。选调1人,须具备高级中学体育教师资格证书,连续5年以上教学经历。
8.中学音乐教师(中级或高级岗)。选调1人,须具备高级中学音乐教师资格证书,连续5年以上教学经历。
9.中学心理教师(中级或高级岗)。选调1人,须具备高级中学心理教师资格证书,连续5年以上教学经历。
10.小学教师(中级或高级岗)。选调1人,须具备小学及以上层次小学教育教师资格证书,连续5年以上教学经历。
11.中学舞蹈教师(中级或高级岗)。选调1人,须具备高级中学舞蹈教师资格证书,连续5年以上教学经历。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
2.报名方式:
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qhpta.com)、或青海师范大学门户网(https://www.qhnu.edu.cn)、或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门户网(https://fz.qhnu.edu.cn),下载《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报名材料(详见3.报名材料)以图片形式发送至邮箱:qhsdfssyzx@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
(1)《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参加定期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和现任职称聘任证书等;
(4)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盖章);
(5)荣誉证书、获奖证书、论文、课题等相关支撑材料(需提供拟报岗位所需职称任职以来材料);
以上材料均以图片形式(JPEG或JPG格式)发送邮箱,并列出材料清单;凡不按要求提交的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能清晰辨认的视为无效材料。
(二)资格审查
选调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自愿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调条件者,随时取消选调资格。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严格按照选调工作方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时间定于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15日进行,资格初审结果以邮件回复形式通知。资格初审后,符合选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选调岗位数比例不足3:1的,根据需要缩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三)考核
1.考核方式。选调工作采取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包含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由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自主组织实施。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2.试讲。试讲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的学科知识水平和授课能力。试讲分值为100分,试讲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根据其他考官的打分成绩计算平均得分,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3.现场资格复审。根据考生试讲成绩高低,按选调岗位与结构化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需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若选调岗位与结构化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附属实验中学根据考生试讲成绩,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
4.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的综合素质。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结构化面试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根据其他考官的打分成绩计算平均得分,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5.成绩计算
总成绩=试讲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
考核结束后,选调岗位与应聘岗位比例为1:1的,考生总成绩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在青海师范大学及附属实验中学门户网站另行通知。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将对整个考核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试讲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程序、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医院(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临时指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青海师范大学及附属实验中学进行实地考察,采取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由所在单位出具政审意见,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协调省信用信息中心对选调人员进行个人诚信核查。考察中,对核查档案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有失信行为记入档案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选调情况的,自动取消选调资格。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由附属实验中学根据考核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青海师范大学研究同意后,在青海师范大学及附属实验中学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被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防疫要求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并如实填写《健康检测申报承诺书》(下载附件3)。
五、其它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青海师范大学及附属实验中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971-6316394(青海师范大学校纪委)
0971-6300957(青海师范大学人事处)
0971-6315385(青海师范大学基教处)
咨询电话:0971-6300185(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附件:
3.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公开选调考核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doc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