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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部分辖市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定于4月24日下午进行,考点设在镇江高等专科学校(镇江市高校园区长香西大道518号)。
考试时间
2021年4月24日(星期六)
14:00-16:00
考场分布
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便查验。
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进入考场,开考后考生不得相互传递任何物品。
四、考生不得将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手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计算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五、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和试卷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有关信息,但不得做其他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考试铃声响过以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当众解答。
七、客观题答案按要求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未用铅笔填涂的按零分处理;主观题一律用黑色墨水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作答,用圆珠笔、铅笔或在非指定位置上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
八、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和答题卡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或威胁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按有关纪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考前须知
提个早
考试当天请务必提前出行,保证准时参加考试。镇江高等专科学校考点较市区较远,路况较为复杂。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车辆不允许进入考点,考试当天考点学校周围机动车辆较多,容易形成交通拥堵,建议广大考生选择绿色低碳交通工具出行。
考生从高专考点南门西侧门、北门进入考点;驾车的考生可将车停西门停车场由西门进入考点。
不白跑
请考生入场后注意查看考场号和座位号是否和准考证上的考场号和座位号一致,千万不要走错考场和坐错座位。按照相关规定,考试开考后30分钟,迟到考生将禁止入场。
准备好
除必要的文具外,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以及“苏康码”绿码。凭准考证、身份证以及“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码相一致。《居民身份证》如遗失请尽快补办《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任何证件均不可替代。
为确保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安全,本次考试使用人事考试考务防疫一体机,进入考区时刷身份证联网验核健康码信息并进行人脸识别,请考生根据疫情防控告知书要求每日上报更新健康码,并在进入考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以便验核。
应知晓
考生考试期间应遵守考场规则。考生进入考场后,应立即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交由监考老师保管。千万不要将计算器以及手环、智能手表、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座位。另外,根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规定,考生不得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不得损毁试卷和答题卡,不能将试卷、题纸(卡)、草稿纸带出考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这些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防疫重要提示
为确保镇江市部分辖市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备考及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考生报名成功后,应及时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并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考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观察期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外,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的;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3.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未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考试当天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不能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医检测。
考生因发热等异常情况需要接受体温复测、排查流行病学史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镇江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