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师招聘 镇江润州区2019年下半年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教师招聘公告【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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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人才26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教育系统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润州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制内教师。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下半年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岗位专业请参照《2019年下半年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8日-19日上午(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周四上午9:00-11:30);
报名地点:苏州大学东校区(东环路50号)东教楼107(周三)、108室(周四);
报名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镇江市润州区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及近期两寸照片1张;
3.2020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空白),往届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对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4.个人简历、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在校任职证明、所修课程及成绩、发表论文情况等材料。
以上2~4项材料请考生认真准备,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截止后,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和润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予以取消或核减。
三、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超过10人,考生须先参加初试,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招录人数1:10的比例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岗位成功报名人员若未超过(含)10人,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一)初试
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演讲能力,初试时间初定为12月21日(周六),具体初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初试人员(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初试成绩在初试结束后当天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和润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初试结果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分。
(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试讲和答辩两个部分组成。面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12月22日(周日),专业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入围人员(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在2个工作日内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和润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四、体检、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如试讲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组织实施。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xwzx/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和润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内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runzho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同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2020年应届毕业生上交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并签订2020年毕业生就业协议;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020届毕业生2020年8月10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未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0511-85589160/85589112;
监督电话:0511-81988320/81988369/12388。
本招聘公告由润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9年下半年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3.2019年下半年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docx
镇江市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润州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