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地点
具体的笔试地点见考生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加分政策
1.优秀运动员加分
对我市优秀运动员,依照《昭通市人事局昭通市文化体育局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对昭通市优秀运动员就业升学给予政策性优待的通知》(昭市人通〔2008〕89号)精神执行,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交市教育体育局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资料。
2.革命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21年5月11日至12日带齐相关资料到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申请加分,加分结果在昭通市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示,逾期不予受理。
(四)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须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场,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
1.“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
2.“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3.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4.“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考试期间,须自觉遵守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体检、考察及聘用审批
(一)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及面试通过人员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等比例进入体检,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体检,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体检须开展吸毒排查检查,确定为吸毒人员的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多种形式,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勤政廉政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是否为在职在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是否有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个人档案或协助用人单位调阅其档案,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个人档案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相关规定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报考昭通卫生职业学院要求聘用后二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必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稳定乡镇干部队伍落实乡镇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云办通﹝2015﹞32号)和《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通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昭通市边远民族贫困地区基层人才特别考录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昭人社通﹝2017﹞37号)规定,新招聘到乡镇的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前3年必须在本乡镇工作,3年后可以在乡镇之间流动,服务期(含试用期)满2年后可以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但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上级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借调或考核调动。
七、考试组织及纪律
(一)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报名资格审核是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视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由于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考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所以后期现场资格复审不再比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招考条件,只进行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一致性的比对及对证明材料真实性的审验,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视为报考人员违反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通告所附相关附件与通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若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将进行雷同卷鉴定,被鉴定为雷同卷的,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整个考试聘用工作,在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整个考试聘用工作接受上级组织、人社部门的指导,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公告由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按岗位):
市直属部门:0870-2121586,2126819(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昭阳区:0870-2124431。
鲁甸县:0870-8123936。
巧家县:0870-3025205。
盐津县:0870-6632863。
大关县:0870-5621443。
永善县:0870-3198638。
绥江县:0870-7627483。
镇雄县:0870-3121833。
彝良县:0870-5124123。
威信县:0870-6126978。
水富市:0870-8639116。
附件:
1.昭通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xls
2.昭通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及注意事项.doc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版).pdf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