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本人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二)报名
在我省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注意: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照片不清晰务请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七、现场确认准备材料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以下任一种户籍证明或居住证等材料。
1.在户籍地申请的,提供户籍为太仓市的《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申请人如为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2.在居住地申请的,提供居住地为太仓市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在太仓市普通高校就读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其中,2021届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原件作为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
4.驻太仓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太仓市居住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太仓市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省签发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需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免影响认定。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供。
普通话测试成绩不合格者,申请不予受理。太仓市普通话测试站联系电话:53543029。如需参加普通话测试,可咨询报名参加普通话测试事宜。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参与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材料:
1.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
2.以下任一种证明材料:
①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②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③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④《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⑤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公章)。
⑥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应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港澳台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联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证书照片。
照片用于制作证书,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具体尺寸25mm×35mm(宽×高),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特别提示: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
(八)体检表。
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分为幼儿园申请人用和非幼儿园申请人用两种(见附件2、附件3)。申请人请按教师资格体检通知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申请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1:今年体检分批次进行、申请人按照确定的批次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2:2021年已经参加苏州大市范围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新教师入职体检的申请人,可在本次认定时免予重复检查,现场确认时提供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后的体检合格证明(证明由教育行政部门开具)。上半年的体检结论不能用于下半年(下次)的认定,体检结论当次有效。
八、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和参加体检。
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四)咨询电话:0512-53531169,邮箱645578004@qq.com。
附件:
2.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_非幼儿园申请人用).pdf
3.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_幼儿园申请人专用).pdf
太仓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