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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苏州市吴江区2021年面向社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流程
(一)网上申请。申请人按通知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申请认定,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二)体检。申请人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具体体检通知详见附件2《2021年上半年吴江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
(三)现场确认。体检合格后,申请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确认,具体现场确认通知详见附件3《2021年上半年吴江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通知》;
(四)资格认定。认定机构给出认定结果、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公示通过人员名单;
(五)证书发放。认定机构根据认定结果发证,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将通过吴江教育信息网(http://www.wjjyxxw.com)【通知公告栏】公布有关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如:认定结果与证书发放时间等),请申请者及时关注,不再另行告知。
二、受理范围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受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报名。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在苏州市教育局报名点报名。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可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吴江区户籍;
2.在吴江区居住,并持有吴江区有效居住证;
3.在吴江区高校全日制就读(2021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根据个人情况在毕业院校所在地或户籍地申请认定);
4.驻吴江区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港澳台居民持有苏州市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且居住地为吴江区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吴江区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通知见附件2)。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上述所有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证”“肄业证”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需咨询普通话测试事宜的,详见苏州语言文字网(http://www.yywz.suzhou.gov.cn/szlanguage/)【新闻中心栏】。
(五)非师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和学段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参加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高校的2021届相关专业毕业生(以下简称“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
四、认定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上半年报名时间为4月12日至6月21日(6月1日—6月6日系统维护、暂停报名),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3日至9月6日。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开始时间为5月18日。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上半年我区现场确认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5月18日至5月21日;第二批次:6月22日至6月25日(上半年现场确认通知详见附件3)。2021年下半年现场确认安排另行通知。
五、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省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中师、幼师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5)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学位信息目前尚未实现在线核验,一律自行上传证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