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择优确定笔试人选。桂林市荔浦市教育局所属学校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组,依据面谈情况和应聘人员的政治道德品质、学历条件、教师资格条件、专业能力、毕业生综合素质排名、教育教学素质潜能等多方面条件,择优确定笔试人选。
(三)进行笔试。笔试内容: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
(四)进行面试。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可直接参加面试,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和参加笔试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共同参加面试。招聘工作组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面试考评形式为试讲,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分析能力、语言表达、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面试的分值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1:1进入面试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当天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则以笔试分高者优先,依此类推。并经招聘工作组面谈后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请提前准备好三方协议。
特别提示:
1. 应聘人员报名前注意核对所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本人所持专业必须要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报名条件。本人所持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明确的书面证明材料。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进行核对。
2.实行诚信应聘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招聘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签订聘用协议后自行放弃的,记入不诚信档案。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在职人员)应聘,必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名。报名时提供不了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的,资格审核一律不予以通过。
4.应聘者不允许自驾车进校,入校时出示个人简历、身份证、个人健康绿码,同时在校门口进行测温,一切核验正常后方可入校,参会全程需戴好口罩,做好防护措施,自觉接受校内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双选会结束后,按照要求及时离校,不允许在校园私自逗留。
5.如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将根据相关要求适时调整双选会相关安排,具体请关注广西师范大学就业网(http://gxnujyb.good-edu.cn/)。
6.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应聘人员实行封闭管理,全程配带口罩。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应聘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应聘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本人籍贯、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7.报名时,荔浦市所属学校的职位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应聘。
六、其他有关手续
(一)考察。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3人及以上组成考察组,负责拟聘人员的考察工作。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可由招聘单位直接解约。
(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由招聘单位直接解约。
(三)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桂林市教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
七、招聘工作及监督举报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1.招聘工作联系电话:荔浦市教育局人事股 0773-7223922 、13878383280(何老师)
2.监督电话:0773-7223563(荔浦市纪委监委派驻荔浦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73-7213641(桂林市荔浦市委教育工委)
八、本公告相关链接网站
广西师范大学就业网(http://gxnujyb.good-edu.cn/)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lrsj.gov.cn/)
桂林市荔浦教育微信公众号(http://www.lingui.gov.cn/)
本公告解释权在桂林市荔浦市教育局
九、附件
1.《荔浦市教育局所属学校赴广西师范大学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计划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