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家评审
评审采取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简称“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对参加评审人员提供的主要业绩(成果、专利、论文、奖励)及其他相关材料是否真实进行审查,考察其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才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评审面试问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35人的,可只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即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如出现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同一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先进行专业测试(或岗位适应能力测试),根据专业测试(或岗位适应能力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专业测试(或岗位适应能力测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1)第一阶段
①时间:2021年3月29日下午14:00开始;
地点: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双元大道198号海宇温泉大酒店三楼润宇厅);
特别提醒:在西南大学面试面谈空缺职位,方在陕西师范大学开展引才工作。
②时间:2021年3月31日下午14:00开始;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亚朵轻居酒店西安大学城店7楼会议室(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919号万科生活广场C座))。
(2)第二、三阶段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专业测试(或岗位适应能力测试)的考生,专业测试(或岗位适应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或岗位适应能力测试)×50%+ 面试成绩×50%。
(2)只进行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或岗位适应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只参加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需达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后续环节。参加专业测试(或岗位适应能力测试)、面试的考生,综合成绩需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参加专业测试(或岗位适应能力测试)、面试的考生,综合成绩末位并列,致使按1:1比例超过招聘计划数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如面试成绩也一致的,则对成绩并列考生再次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三)研究审定
本次引才现场面试工作结束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拟引进人选有关情况,提交本次引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审定的拟引进人选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引才协议。
协议签订后,无正当理由且拒不参加后续环节或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除履行违约责任外,还将列为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
(四)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具体时间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并通知报考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考察工作可推迟到考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资格证书后再开展(最迟不超过2021年7月31日;国外学历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应资格证书)。
(六)聘用审批
经现场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应指定网站(见附件2)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主管部门,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到其他单位。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试用期按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坚持评审原则和标准,对评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
(三)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参加评审对象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亲属关系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的,必须回避。
(四)各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防止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准,取消拟聘人员的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引才个各环节报考者、考务工作者均应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七、本次引才工作每阶段依次未招满的职位,滚动到下一阶段使用。本次引才工作结束后,仍出现职位空缺的岗位可滚动到下一轮引才计划继续使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
八、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九、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协商后,报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附件:
1.黔东南州锦屏县2021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xls
2.黔东南州锦屏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吸收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及咨询电话.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