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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锡林郭勒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语文》、《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历史》学科(以下简称“三科”)教师队伍建设,切实保障“三科”国家统编教材顺利推行使用,根据《2021年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师资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全盟29所民族语言授课学校(盟直1所、11个旗市(区)28所)赴内蒙古师范大学招聘“三科”教师95人,其中:高中“三科”教师44人(语文教师15人、思想政治教师14人、历史教师15人);初中“三科”教师27人(语文教师7人、道德与法治教师9人、历史教师11人);小学“三科”教师24人(语文教师16人、道德与法治教师8人)。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高中和初中“三科”教师招聘岗位不限户籍;小学“三科”教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2021年3月13日之前落户)或生源(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高考且高考前为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人员),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证学位证俱全,下同)人员报考小学“三科”教师招聘岗位的,不限户籍。
项目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特设岗位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及获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证书》人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定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的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能够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从事“三科”教学。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3年3月13日之前,1985年3月13日之后出生)。对下列应聘人员年龄条件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3日之后出生):一是具有3年及以上“三科”教学经验的代课教师;二是具有3年及以上“三科”教学经验的锡林郭勒盟以外地区教师;三是取得旗县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课教师和盟(市)级及以上基本功一等奖等荣誉称号的锡林郭勒盟以外地区教师。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含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对取得旗县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课教师和盟(市)级及以上基本功一等奖等荣誉称号的锡林郭勒盟以外地区教师,学历条件放宽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只要求学历条件,不要求学位条件)。
6.专业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聘人员,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表要求的本科阶段专业相一致。
7.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人员也可报考:一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人员;二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人员。
8.《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历史》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民族语言授课毕业生须具备三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9.应聘小学“三科”教师岗位人员,须具备蒙古语交流能力,且能够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学。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1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锡林郭勒盟在编在册教师(含锡林郭勒盟2020年度院校招聘和2021年度义务教育阶段“三科”教师招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引进)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一)对取得盟市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课教师和自治区(省、直辖市)级及以上基本功一等奖等荣誉称号的锡林郭勒盟以外地区教师,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根据其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情况,采取考察或考试的一种方式招聘,其中: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采取直接考察方式招聘;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采取考试方式招聘。
(二)对其他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采取考试方式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当场告知审查结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时说明不符合原因。
2.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重要提示:应聘人员务必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进校须知》(附件3),并按有关要求,提前做好应聘准备工作。
第一阶段:所有招聘岗位面向盟市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课教师和自治区(省、直辖市)级及以上基本功一等奖等荣誉称号的锡林郭勒盟以外地区教师进行。对无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或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转入第二阶段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3日8:30至10:00
报名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招生就业处104室和105室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招聘方式及空缺岗位公布时间:2021年3月13日11:00,公布网址: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y.imnu.edu.cn/)。
第二阶段:对第一阶段报名后的空缺岗位,安排到第二阶段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4日8:30至12:00
报名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新羽毛球馆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及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公布时间:2021年3月14日19:00,公布网址: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y.imnu.edu.cn/)。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报考两个以上岗位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或现场填表,须准备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1张);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内蒙古自治区生源报考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考试《合格证书》;
(8)具有3年及以上“三科”教学经验的代课教师和具有3年及以上“三科”教学经验的锡林郭勒盟以外地区教师,须提供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9)取得旗县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课教师和盟(市)级及以上基本功一等奖等荣誉称号的锡林郭勒盟以外地区教师,须提供相应荣誉称号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5.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对第一阶段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
1.参加考试人员范围: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应聘人员。
2.第一阶段报名工作结束后,于3月13日11:00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y.imnu.edu.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有关信息,并按时参加考试。
3.考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备课10分钟、用国家通用语言说课3分钟。对报考小学“三科”教师招聘岗位人员,在考试当天说课环节之前,先进行“蒙古语交流能力测试”(给一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材料,用蒙古语表述主要意思,达到基本交流水平),测试通过人员方可进入说课环节。说课顺序抽签决定,考试当天,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4.按照应聘人员说课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出现考试成绩并列,并超出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情形,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三)对第二阶段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
1.第二阶段报名工作结束后,于3月14日19:00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y.imnu.edu.cn/)上公布各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有关信息,并按时参加考试。
2.考试方式: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1(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比例的岗位,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超过3:1比例的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顺序抽签决定。考试当日,同一岗位的考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初试和面试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3.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取得旗县级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课教师和盟(市)级及以上基本功一等奖等荣誉称号的锡林郭勒盟以外地区教师,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4.初试。满分100分,采取现场答辩(3分钟以内)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初试结束后,按照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如因初试成绩并列,出现进入面试环节人数超出3:1比例的情形,相关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y.imnu.edu.cn/)上公布。
5.面试。满分100分,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备课40分钟、模拟讲课10分钟,要有板书展示。对报考小学“三科”教师招聘岗位人员,在考试当天试讲环节之前,先进行“蒙古语交流能力测试”(给一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材料,用蒙古语表述主要意思,达到基本交流水平),测试通过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y.imnu.edu.cn/)上公布。
6.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7.本次招聘考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四)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五)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新聘用(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七)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借调或调走。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疫情防控事宜,严格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应聘人员进校须知》(附件3)有关要求执行,请应聘人员务必仔细阅读。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1.锡林郭勒盟蒙古族中学包老师13947955448
2.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张老师13947929907
3.锡林浩特市教育局赵老师17774078862
4.阿巴嘎旗教育局李老师15849929716
5.苏尼特左旗教育局阿老师17887617276
6.苏尼特右旗教育局白老师18247940898
7.东乌珠穆沁旗教育局斯老师13947967124
8.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淑老师15947093768
9.太仆寺旗教育局李老师13604797479
10.镶黄旗教育局娜老师13947954525
11.正镶白旗教育局乌老师13848496296
12.正蓝旗教育局苏老师15849922651
监督电话:
0479—8221201(锡盟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479—8268941(锡盟教育局)
0479—8278199(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