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考核方式均为面试。面试按照盐城师范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体检(含身体和心理健康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心理体检健康标准须达学校指定医院(机构)体检合格及以上要求。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盐城师范学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盐城师范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233051
联系人:孙老师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师范学院纪委机关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212210
联系人:刘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盐城师范学院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