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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中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决定为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2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具备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阶段或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
4.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6日以后出生,以下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及中小学中级职称教师在40周岁以下;中小学高级职称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须取得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科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6.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7.取得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读普通高校学生;
(5)现役军人;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上进行。报考者可通过电脑端登录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cnxq.yancheng.gov.cn,下同),登录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师招聘系统,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记住登录账号和密码);也可通过手机端关注“盐南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进行查询。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8:30-3月8日18:00。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3月8日18:00前在教师招聘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2021年3月9日8:30-18:00向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4.报名注意事项。
⑴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实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③2021届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应聘岗位所须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应聘岗位所须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人员须提供:①《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⑤教师职称证书(须提供者)。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⑵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以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⑶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支付,于2021年3月1日8:30-3月9日17:00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考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退还报名费。
⑷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⑸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⑹本次公开招聘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3月10日8:3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少数紧缺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5.咨询电话。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0515-86668399、86669229(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五、考试和资格复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考试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
⑴笔试范围: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相关学段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分析设计能力。
⑵笔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
⑶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1年3月12日9:00--18:00前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⑷参加笔试要求: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⑸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师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参加面试考生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交与网上报名上传一致的材料,其中报名表提供经本人签名的原件,其它材料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参加面试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告知面试时间和地点等。
3.面试。包括微型课教学和答辩两部分,总分为100分,按微型课教学占80分、答辩占20分计算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主要考查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由评委组根据招聘岗位选择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命题。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上微型课和答辩。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4.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总成绩。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六、体检和考察
1.按照招聘学科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2.体检工作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4.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手续。须于2021年8月10日前向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和教育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手续齐全者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纳入盐南高新区教育系统人员编制统一管理。
3.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4.聘用者上岗后,学校对其教育教学实绩进行绩效评估,经考核合格者,享受盐南高新区合作办学“人才引进待遇”,经考核不胜任学校教学任务须服从盐南高新区教育局安排,不再承担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教学任务者,不享受合作办学人才引进待遇。
5.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聘用学校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组织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纪工委全程监督,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教育局组织实施。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6668399
监督举报电话:0515-88116156
本公告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中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