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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盐城市盐都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0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盐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盐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4日以后出生)。
5.持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前提供符合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但能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者可以报考)。
6.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7.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事业编。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以及非盐都籍免费男幼师;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考者通过电脑访问“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报名,报名网址:http://yd.zp885.top:9001/,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牢记登录账号和密码);也可通过手机端关注“盐都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进行信息查询。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1)报名、资料上传
2021年2月24日9:00-2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
2021年2月24日9:00-2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
2021年2月24日-2月28日期间9:00-16: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1年2月24日9:00-2月28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1年2月24日9:00-3月1日12:00。
2.网上确认
(1)资格初审工作由盐都区教育局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须在2021年2月28日16:00前向盐都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盐都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统一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将提前7日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使用,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②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未签订),2019、2020届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其他人员须提供: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②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所有图片总大小不超过5M。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
(3)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3月4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
(4)选择岗位报名。报考驻近城学校应聘者可以同时兼报乡镇中小学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驻近城学校兼报乡镇中小学人员报名时需明确兼报岗位代码(2001-2013),并参加两场笔试。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和资格复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工作由盐都区教育局和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的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其它事项按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应聘人员承诺书规程操作。
2.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登录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资格复核时间、要求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3.资格复核。面试前,盐都区教育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应聘人员须携带《盐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从报名网上自行打印一份,且须报名者本人签字)、以及资格初审时上传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盐都区教育局现场资格复核并缴纳面试费100元。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核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被委托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考生)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书写的书面委托书。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复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核意见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核的盐都区教育局提出陈述申辩。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核人选。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面试。通过资格复核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音乐、体育、美术和幼儿园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其他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音乐和美术学科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60分和40分,体育学科和幼儿园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40分和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考察和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办在编在职人员进入考察体检后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盐都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方法相同)。
六、公示、选岗及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方法相同)。对递补人员,按有关规定考察、体检合格后,另行公示。
2.选岗。选岗工作按照《盐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决定选岗顺序(具体另行通知)。
选岗人员限选所报考的招聘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选岗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按照自动放弃处理。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结束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选岗结果将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3.聘用。选岗结束后,由盐都区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携带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盐都区教育局审核,并将个人档案转调至盐都区教育局档案室。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定职定级后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政策咨询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监委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425016(区纪委第四派驻组)
咨询电话:0515-88426227(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15-88426131(区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盐城市盐都区人社局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