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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力打造四省边际人才集聚“桥头堡”,为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经研究,决定组织2021年“智汇衢州”市县联动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市县两级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550名,其中市本级299名,县(市、区)251名。具体引进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年龄45周岁以下为1975年2月28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5年2月28日后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90年2月28日后出生。
4.工作经历是指2021年2月28日前累计的从业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和专业工作经历。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衢州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不宜作为引进对象。
三、引进程序和办法
本次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信息,由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州人才网、智联招聘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各相关高校网站等统一发布。
具体引进工作按引进单位属地由相关单位(部门)分批组织实施。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工作由各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实施,按报名、资格比选、面试面谈、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引进工作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安排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并以适当形式通知。
(一)报名
自发布公告之日开始接受报名。本次引进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市本级事业单位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0日,个别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需延长报名的,将另行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应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报考岗位所对应的电子邮箱。
1.《2021年“智汇衢州”市县联动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要求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能反映个人学术科研水平、工作业绩、学业成绩等的相关材料;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
(二)资格比选
各实施单位(部门)根据报名材料,结合岗位需求,对报名者学历层次、毕业院校、专业对口精确度、实习或实践经验、学术科研水平、学业成绩、资格条件、获得奖项或荣誉、岗位适应性等进行资格比选,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若符合条件人数较多或资格比选有困难的岗位,可组织开展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
(三)面试面谈
由各实施单位(部门)分批组织开展面试面谈。具体时间、地点以适当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面谈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适岗能力、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能力及表现。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作为入围对象。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谈的,视为放弃资格。
(四)考核体检
面试面谈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引进计划岗位1:2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考核择优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公示聘用
经面试面谈、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没有正当理由或未经事业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各地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须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聘用人员需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事项
(一)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可享受下列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政策:
1.对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给予60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100万元左右),每年发放2万元人才津贴。
2.对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相应层次人才,给予30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50万元左右)。
3.对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15平方米面积的购房补助(25万元左右)。
4.引进到教师、医生岗位的,按同层次人才补助标准的120%执行;卫健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的本科生可参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执行。
5.对新引进来衢,暂未购房且未租住人才公寓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和省属重点高校的本科毕业生,三年内每年按当地当年度政府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年度总额的60%给予租房补助(每年1.2万元左右)。
6.对入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市拔尖人才、市青年拔尖人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5万元、2万元。入选市“新115”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的,三年培养期内分别奖励总额5万元、2.5万元、1万元。
各县(市、区)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待遇根据当地政策执行。
(二)本次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等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报考,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报考人员对本引进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根据岗位向属地对应单位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各招聘单位(部门)要切实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做到既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又保证采取安全有效方式有序推进引进工作。如因疫情原因需要延后开展面试面谈、体检、考核等工作的,各招聘单位(部门)应及时以适当方式告知考生。
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70—3080522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3089322、3087081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70—3081702
衢州市教育局:0570—3081591
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3026258
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3838706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7012652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4024720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5018781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0—6523295
未尽事宜由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衢州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
附件:
1.2021年“智汇衢州”市县联动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表.xls
2.2021年“智汇衢州”市县联动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