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8.因求学或工作将户籍迁往学校或工作所在地的,报考时须提供本人原武川县户籍注销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原武川县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服务期满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在服务期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服务单位提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各项复印材料由武川县2021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原件当场审核后返还本人。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2021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时间以实际通知体检时间为准,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程序。考核工作由武川县2021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无犯罪记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填写《考察表》。经武川县2021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报考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在七日内依次递补并考察。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未经允许且不能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七、录用
(一)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武川县就业政策信息宣传平台<微信公众号>及武川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四)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在本次公开招考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五)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六)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与先上岗的人员签订试用期合同时,规定1年内取得相关资格证,1年内未取得相关资格证的,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新聘用的幼儿教师工作人员每学年要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正式劳动合同。
八、聘用特别说明
由于此次招聘工作主要是根据民族幼儿园、第三小学附属幼儿园、启迪幼儿园的开园情况而定,聘用时间无法准确确定,报考人员入围后由2021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分配方案。
按幼儿园开园情况与实际需求聘用,参加工作时间按实际到岗时间起算,采取摇号分配方式,满足民族幼儿园、第三小学附属幼儿园需求,其余人员暂不签订劳动合同,待启迪幼儿园启动后再签订合同,兑现待遇。
九、合同签订及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工作人员为编制外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实行“基础工资+绩效工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7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工资为:基础工资27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并建立正常的增资机制;社会保险按企业职工政策执行,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十、入职培训
招考聘用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进行岗前培训。
十一、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本公告及公开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通过武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武川县就业政策信息宣传平台<微信公众号>及武川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查阅邮箱,因考生联系方式中断而造成的考试延误等相关事宜,责任自负。
(四)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考试并进入人才后备库的考生,当本次招考的岗位政审、考察不合格或一年内出现有人放弃、退出的情况时,将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本公告由武川县2021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武川县2021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十三、疫情防控须知
1.受疫情影响,请报考人员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报考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出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方便出示可直接添加到手机桌面),本人体温正常、健康码未见异常,行程卡未去中、高风险地区可参加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所有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时须确保本人身体健康、体温正常,做好个人防护,自备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同时需提供本人近一周内“健康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场或资格审核等现场。高风险地区来呼人员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证明材料。
4.以上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县级最新有关文件要求为准,并根据国内疫情防控形势随时调整,提醒报考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十四、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咨询电话:0471-8812217
监督举报电话:0471-8812108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本简章由武川县2021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武川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武川县2021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武川县2021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