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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春季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中小学人才引进通告》要求,2021年春季呼和浩特市中小学人才引进定于2021年2月3日组织开展面试环节相关工作。现就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详见《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2月3日上午6:30
面试地点: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呼伦校区)教学楼A座(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南路1号)
三、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于2021年1月29日17时前通过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加面试者请填写《参加2021年春季呼和浩特市人才引进面试确认书》(模板见附件2),经本人签字后,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hhhtsjsls@126.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为“XXX(姓名)确认参加2021年春季呼和浩特市中小学人才引进XX学校XX岗位面试”,“XX岗位”(填写所报岗位名称,如“小学语文”)。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四、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2021年春季呼和浩特市人才引进面试声明》(模板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后,于2021年1月29日17时前发送扫描件至hhhtsjsls@126.com,并致电0471—3987339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记入诚信档案。
五、材料要求
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2021年春季呼和浩特市中小学人才引进承诺书》(附件4)、“健康码”、“行程码”、2次核酸检测证明(具体见疫情防控要求)及备课所用文具进入面试场地。
六、面试安排
(一)纪律要求
面试场地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准携带手机、对讲机等通讯工具和照相、摄像、扫描等设备以及具有接收或发送无线通讯信号功能的任何器材进入面试场地,已经带入的必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随意出入,不得大声喧哗;面试期间,不得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的相关材料不得带出面试室。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模拟课堂讲课(没有学生)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面试当天上午6:30前准时到达面试地点报到,核对身份,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并到指定候考室候考。在备课开始前未到达候考室的,一律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备课: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考生(随身携带个人物品)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到指定的备课室进行封闭备课,并书写教案,时间60分钟。考生拿到试题后,需在《试题纸》上标明面试序号,此外,不得作其他标记。未到备课时间的考生在候考室等待,封闭管理。
3.面试: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考生到指定面试室进行面试。讲课结束后,将手写稿教案交给面试场内工作人员。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讲课15分钟,答辩5分钟。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进行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4.核分: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前往核分室进行核分,签字确认成绩后,离开面试地点。
(四)面试成绩的计算
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剩余评委分值取算术平均值。
(五)成绩并列情况的处理
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最后一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通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六)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讲课80分,答辩2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聘用。
(七)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报名人员须及时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呼和浩特教育网发布的有关信息。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纸质彩色“健康码”、纸质彩色“行程码”于2月2日8:30前,到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北路197号)统一接受免费核酸检测。
(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当天现场扫码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面试。
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面试的人员,还须提供7天内核酸证明+2月2日统一进行核酸检测的证明材料,结果均为阴性方可参加面试。
“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人员,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所提供材料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程码申领入口)
(健康码申领入口)
(三)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
“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近期由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四)对于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面试人员应当主动报告,并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五)面试人员应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面试前,面试人员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六)面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并按照我市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
(七)面试人员必须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面试现场管理。如面试人员在参加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面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面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八)参加面试人员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九)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仔细阅读并签署《2021年春季呼和浩特市中小学人才引进承诺书》(附件4),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参加面试人员须密切关注、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规定。此公告未尽防疫事宜,以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相关要求为准。
联系电话:0471—3987339
附件:
1.《2021年春季呼和浩特市中小学人才引进面试人员名单》.xls
2.《参加2021年春季呼和浩特市中小学人才引进面试确认书》.docx
3.《放弃2021年春季呼和浩特市中小学人才引进面试声明》.docx
4.《2021年春季呼和浩特市中小学人才引进承诺书》.docx
2021年1年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