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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本单位用人需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个岗位26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满足教育事业和工作需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着力建设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招聘对象及说明
1.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社会各类人员。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简称“三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1.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2.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勤政楼人事处203室
联系电话:191863656620715-88976610715-8897622联系人:范珍琪马涛。
五、招聘程序及说明
报名、笔试、面试由学校委托咸宁市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告信息。
报名方式:具体方式另发通告。
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在指定日期(具体日期将另发通告)前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3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1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请见《岗位表》。(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2021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1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相关工作经历”一般指与相对应的岗位和专业相关,具体界定由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负责解释。
4.《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如要求“仅限本科”,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不能以较低学历报考。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7.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
(二)资格初审
1.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由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初审时间待定(以届时发布通告为主),在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xnzjxx.com/)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报考人员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
4.考生需要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了解的,可联系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人事处,联系电话:191863656620715-88976610715-8897622联系人:范珍琪马涛。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1.缴费确认:时间待定(另行通告),报考人员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2.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
(四)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相关网站(网址另行发布公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该网站联系解决。
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另行发布公告。
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
1.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提出申请,报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市人社局门户网公示。
2.取消招聘岗位的,退还报考人员缴纳的考试费用。
3.笔试时间待定,具体日期另行公告。请各位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告信息。
4.笔试课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
5.针对不同招聘岗位,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分类设考。
特别说明: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类。本单位使用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中学教师岗位子类。
6.《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
7.考生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因防疫需要,入场检查时间较长,请考生尽量提前到达考点。
8.笔试成绩、名次查询。考生可登录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xianning.gov.cn)查询考试成绩及排名。
(六)资格复审
1.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入围资格复审人数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由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市人社局备案,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公开说明。